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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亭KTV歌曲侵權? 業者沒複製不起訴

記者 劉苡青 / 攝影 張志謙 報導
發佈時間:2019/09/18 20:26
最後更新時間:2019/09/18 20:26

時下正夯的「電話亭KTV」,其中一家業者凱歌,遭版權公司揚聲指控,侵害歌曲著作權,不過業者表示,機台是以網路串流媒體提供點唱,沒有重置也無公開播送,最終以不起訴處分。

圖/TVBS

 
澎恰恰:「感謝你對我這坦白,乎我有重新出發的機會。」

戴起耳機,澎恰恰深情唱著台語情歌,去年4月開始盛行的電話亭KTV,擺放在各大夜市或電影院,單首收費30到50元,或是採包時段方式收費。

現在卻傳出,其中一家業者凱歌遭版權公司揚聲指控,侵害歌曲著作財產權和商標權,在士林夜市裡的美儷娃百貨館和新光三越天母館,擺放的電話亭KTV,有鄧紫棋「光年之外」等61首授權歌曲,負責人反駁表示,是民眾將歌曲上傳到網路,並非他們提供。

 
圖/TVBS

記者劉苡青:「實際投入30元就可以來唱歌,不過只要把網路線拔除就不能播放,意思就是透過網路搜尋,以串流平台來讓消費者點選。」

從包括YouTube等各處伺服器連結,這樣的方法,沒有複製歌曲,和傳統將歌曲儲存在卡拉OK機台內也不同,檢察官認為,沒有重置儲存、公開傳輸歌曲的行為,消費者點播是自由意思,業者無法從中干預,因此包括凱歌公司和百貨負責人等被告四人,獲不起訴處分。

圖/TVBS

律師陳尹章:「對於這些上傳的民眾來講本身就是一個重製、違法重製的行為。」

律師表示假如要提告民眾,的確有勝訴可能,年輕人愛唱時下流行歌,歌單找不到的,能夠自己上傳各種串流平台,歌曲版權因此成為最大問題,網路世代切要避免重製或公開傳輸,以免誤觸法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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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亭KTV#著作權#夜市#電影院#違法#串流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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