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香港大學機械工程學系副教授張祺忠,涉於2018年在其宿舍內勒死妻子,並把其妻的屍體搬至他的辦公室。張經審訊後,被裁定謀殺罪成立,依例遭判處終身監禁。他早前不服定罪,提上訴,案件將發還另一名法官重審。上訴庭昨(10日)判決,指原審錯誤引導陪審團排除辯方心理專家證人的證供,造成審訊不公。

辯方心理專家指張受慢性心理虐待
判決指出,原審法官引導陪審團時,在考慮張是否因減責精神失常而涉誤殺時,不須考慮辯方心理專家證人鄭健榮的證供。上訴庭法官指,鄭認為張遭妻子語言暴力,評估張受到中等至嚴重程度的慢性心理虐待,鄭認為張一直壓抑情緒,控制情緒的能力低情緒控制能力低,當一個人處於極大壓力,會被情緒挾持理智。
原審官錯誤引導陪審團排除鄭的證供
上訴庭法官指,辯方的精神科醫生指張患抑鬱症,影響他作出理性判斷,同樣地鄭亦指出張受心理虐待,裁定原審錯誤引導陪審團排除鄭的證供,造成審訊不公,遂判張上訴成功。
案件編號:CACC213/2020
張祺忠殺妻罪成提上訴 指原審引導不公 上訴得直改另一官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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