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深圳有名女子,因為辦公室內的監視器正巧在她的頭上,她擔心會侵犯個人隱私,在座位上撐傘遮蔽長達18天,結果被公司以「嚴重違紀」為由開除,女子不滿提告公司並求償人民幣33萬5124元(新台幣142萬元),但法院認為公司做法合法合理,駁回她的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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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勞動報》報導,女子原受雇於深圳某公司擔任中階主管,由於辦公室內有多個監視器,其中一個就位於她座位正上方,剛好可以把她拍得一覽無疑,女子為避免個人隱私外洩,遂在座位上撐開兩把雨傘遮蔽,公司人事經理曾兩度口頭勸阻,又發送兩次書面警告,但女子仍堅持撐傘,還撐了18天。
公司認為女子的行為不僅影響正常辦公秩序,更可能對其他員工帶來負面影響,因此以其「在座位上撐傘嚴重違紀」為由予以解僱。女子對此感到不滿,向法院提告並求償因違法解除勞動契約所受之損失,金額高達人民幣33萬5124元(約新台幣14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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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女子的訴求遭到當地法院一審、二審乃至高院再審的接連駁回。法官表示,身為中階主管的女子,其行為確實嚴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足以影響正常工作秩序並對其他員工產生負面影響,公司的處理方式並無不當。最終,法院裁定駁回女子的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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