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恆大去年用子公司資產做擔保,貸款人民幣134億元(約新台幣590億元),子公司反因無力還款遭強制執行。近日內部調查出爐,認內控出問題,將轉讓資產給子公司抵銷相關款項。
去年3月底,恆大發布公告指出旗下的恆大物業多次以定期存款為多家第三方公司提供質押擔保,協助獲得銀行貸款。後經調查,這些貸款經由第三方公司的帳戶轉入恆大集團的帳戶,用於恆大集團的營運。
多筆貸款在期限到期後,第三方公司無法還款,使恆大物業面臨銀行強制執行,涉及金額達人民幣134億元。
據香港經濟日報、香港01、21世紀經濟報導,恆大針對這起事件的獨立調查結果近期出爐,承認恆大存在內控問題,建議恆大委任內控顧問,對集團內控進行全面評估,藉由定期匯報監督子公司決策的適法性,以及重新審視使用個人和公司印章的規範和做法。
報告建議恆大落實補救措施,和恆大物業商討償還質押所涉及款項的方案,可行方案則是透過集團轉讓資產給恆大物業,藉此抵銷與彌補相關資金缺口。
報導引述熟悉香港證券市場監管規則的法界人士指出,恆大的「自查自糾」雖然告一段落,但這絕非意味對於這件事情的法律程序和調查已經結束,「恆大和恆大物業在香港上市,然而管理層放任個別高階人員操縱此事,嚴重違背上市公司規則,同時恆大系各類企業內部管理缺位、風控虛化,導致風險不斷累積直至爆發。」
他認為,監管部門對此事件的認定,不會高高舉起,輕輕放下,而是會依法嚴肅查處。
參與相關決策的時任恆大行政總裁夏海鈞、首席財務官潘大榮,以及子公司的執行董事柯鵬等3人,在調查之初均在董事會要求下辭職。調查報告指出,不建議恢復3人原有職位。(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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