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教育部發布最新公告,要求補教機構完成非營利登記前不應招生、收費。此外,當局還公布規範,嚴格管制補教教材內容,包含不得醜化國家、扭曲歷史與「損害國家統一」。
中國教育部7日在網站公告,義務教育階段的學科類補教機構須在今年年底前完成非營利性機構的行政審批及法人登記,在完成登記前,應暫停招生及收費行為。
公告並要求,各地要建立聯合工作組,提出明確的時間表、路線圖,制定專項工作方案和工作流程。同時要建立問責機制,對未落實責任、措施不到位的相關單位及責任人問責,確保工作按期完成。
除了這項公告外,中國教育部在6日也發布有關補教業使用的教材規範,要求不得出現超標、超前問題,並列出12條負面清單,強調教材要守牢政治底線,不得出現意識形態問題。
這12項要求包含不得醜化黨和國家形象,詆毀、汙衊黨和國家領導人、英雄模範,或者歪曲黨的歷史,損害國家統一、主權和領土完整。此外,也不得宣揚宗教教理、教義、教規以及邪教、封建迷信思想等。
此外,開發與撰寫教材的人員必須政治立場堅定,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從事教育教學相關工作3年以上,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社會形象等。教材若出現違規情況,除督促限期整改外,並按有關規定處理。(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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