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開車時須和四周車輛保持一定距離,以保障行車安全。有民眾透露,日前收到3000元罰單,原因是「沒有保持安全車距」,讓他相當不解,「是怎樣測出和前車未保持42.5公尺的?」貼文一出,有內行幫解惑,指出看地上「這條線」就可以算得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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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無奈稱,雖然已經繳完罰款了,但心裡還是有結未解開,明明自己沒超速,卻還是收到這種「陷阱卡」,「我只想知道塞車是不是比照辦理,我真的不知道有這條法規」。
消息曝光後,網友們卻不領情,直言用肉眼就可以辨別車子間是否靠得過近,「我以為開高速安全距離這是基本常識…第一次聽到有人不知道保持安全距離」、「國道、快速道路追撞都這款的啊,很喜歡聞人家屁股」,有內行也幫原PO解答,可以用地上的標線來判斷,「地上的標線都是固定的尺寸固定規格,看標線就可以算了」。
根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規定》,在正常天候下,小型車的行車安全距離為「時速除以2公尺」,大型車則是「車速減20」,若行駛在雪山隧道則不受此限,不過大型車與慢速小型車應行駛在外側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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