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各國合作追稅已經成為趨勢,大陸和台灣都有參與的「CRS共同申報準則」,是各國的金融帳戶,每年都會固定做資訊交換,代表以往逃稅、避稅的空間將大幅限縮。加上對岸近期也修訂了個人稅法,針對大陸的稅務居民,海外所得都要課稅,如果台灣也課徵同一筆海外所得,代表台商和台幹會被雙重課稅,等於一頭牛剝2層皮。
曾經被公司外派大陸,Jason在對岸工作近兩年後回到台灣,像他這樣的上班族,薪資所得,原本在兩岸就得繳稅,但今年6月底,大陸公布《個人所得稅法修正草案》後,包括香港在內的海外所得,像是股利、財產交易或薪資,被雙重課稅機率大增,西進工作的壓力將更加沉重。
前外派上班族Jason:「以現在這個制度的話,再加上生活水平,譬如說你的房租、你的生活費用吃、住、交通費,那這樣林林總總加起來,加上還要再扣稅的話,其實優勢會比以往來得低一點。」
根據大陸新稅法,只要你是稅務居民,未來在全球的所得都得繳稅,以舊法來看,必須在大陸住滿一年才算稅務居民,過去台幹或台商只要1年內連續30天不在大陸,或斷斷續續離境90天就不算居住滿一年,全球所得不用在大陸繳稅,然而新法規定,現在居住滿183天的台幹或台商,海外所得都必須課稅,如果想規避,至少得離境半年,避稅難度大大增加。
由於大陸9月開始將和全球100多個國家,啟動俗稱肥咖條款的CRS共同申報準則,可輕易取得台商或台幹在全球的金融帳戶資料,一旦查出薪資漏報就會倒大楣。
毅達會計師事務所黃國欽:「只要符合它的稅務居民是全球的課稅,我們講就是陸版的一個肥咖條款,香港的所得包括全球性的所得,統統大陸要再一次的完稅動作,所以針對香港的部分就可能會有薪資雙重課稅的問題。」
立委曾銘宗:「假設兩岸有簽訂兩岸租稅協議的話,會分派說哪一塊是中國大陸來課,哪一部分是台灣來課,會讓租稅消除重複課稅,會讓廠商也好或我們的國民也好,租稅負擔會相對合理。」
全球合作追稅大勢所趨,台灣也將從明年開始推動CRS共同申報準則,以往容易漏報的海外所得,資訊都將透明化,以在大陸、香港都有薪資戶的台幹為例,由於台灣能拿到香港帳戶資料,因此會課海外所得,但如果同時又是對岸的稅務居民,香港所得也要繳稅,等於一頭牛剝2層皮。關鍵在於兩岸租稅協議至今還在卡關,雙邊資訊無法互通,讓雙重課稅難以避免。
毅達會計師事務所黃國欽:「台商在大陸的扣繳,我們在台灣申報的時候是指抵稅完之後可能沒有辦法做退稅的動作,有租稅協議的話,雙方會秉持公平的一個原則,那雙方的財政單位會做一個協調,哪邊是主徵方、哪邊退稅。」
立委曾銘宗:「兩岸租稅協議雖然在104年已經簽訂,那送到立法院來,但是它有一個前提必須先修訂兩岸關係條例第25條之2,台商、尤其台幹兩邊報稅的成本大幅增加,某個程度會阻卻我們台商或者是台幹,進一步流向中國大陸的意願。」
財政部曾經試算,兩岸租稅協議,讓台商一年省下的稅負高達40億,不過得先通過的兩岸協議監督條例,還卡在立法院,台商、台幹被雙重課稅的風險,恐怕一時半刻仍難以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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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8/08/29 2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