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專家今天指出,美國威斯康辛州準備史無前例改變規則,讓鴻海集團享有其他企業在威州不曾有過的優勢,對設廠案的挑戰可直接進入具保守傾向的州最高法院審理。
美聯社報導,威州議會預算編制委員會的共和黨人昨天在州長華克(Scott Walker)對鴻海設廠提供的30億美元獎勵方案中增列條文,使牽涉這起設廠案的爭訟各方得以直接向州最高法院上訴,而不必經過中級上訴法院審理。同時,任何審判法官的裁決在上訴結果出爐前,也自動暫緩執行。
此舉代表州法律的巨大變動。要審理什麼案件目前是由州最高法院自行決定,沒有任何人有權要求最高法院審理特定案件,且沒有任何裁決於上訴期間自動凍結。
此顯示共和黨人早就預期針對鴻海設廠以及獎勵方案提供鴻海豁免一系列環保規範,勢必會遭逢諸多挑戰。跳過上訴法院讓上訴案直接進入作風傾向保守5名法官掌控的州最高法院,將使案件提早結案好幾個月,甚至好幾年。
華克的發言人愛佛森(Tom Evenson)指出:「我們認為這是讓爭議得以迅速解決、避免濫訟阻礙數千個薪酬優渥職缺的合憲措施。」
不過批評人士認為,此舉使商業環境不公平地偏向鴻海集團。曾任威州法官的馬克特大學(Marquette University)法律教授吉斯基(Janine Geske)表示,在公平保護方面,增列的條文在聯邦和州憲法都不無疑慮。
她說:「這真的是個不明智的政策。那家公司將被另眼相待,為特定一方而簡化決策過程,真的直搗公平與獨立司法的核心。此舉恰好跳過了我們在威斯康辛州致力彰顯公道的整體架構。」
提出多起共和黨違法訴訟的麥迪遜律師皮納斯(Lester Pines)預期將會有人針對增列的條文興訟。他說,可以主張那種作法違法圖利單一民間企業,且裁決暫緩執行也侵犯法官的職權。
馬克特大學另一位法律教授法隆(Ed Fallone)也認為,增列的條文顯示共和黨議員期待保守法官們將會「竭力為鴻海集團護航」。他說,相關條文將使因保守派和自由派法官內鬥而飽受震撼的威州最高法院徒增惡名。
鴻海集團幹部尚未回應電郵探詢。(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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