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一名男子邀請友人來作客,對方竟在他家跳樓身亡,法院竟判他得償對方父母喪葬費。(示意圖/TVBS)
真的是衰到爆了!大陸新疆一名25歲的陳姓男子,日前邀請小他2歲的前同事小芳(化名)到家裡作客聊天,期間他到廚房準備水果時,沒想到小芳突然從他5陸樓住處跳樓身亡。事後女方家人提告還要求賠償,最近法院判決出爐,認為陳男須承擔2成的次要責任,判他得賠償女方家屬精神撫慰金和喪葬費8萬元(約新台幣35萬元)。
根據《搜狐新聞》報導,這則新聞被披露之後,多數民眾直呼「太扯!」據了解陳男和小芳是前同事,關係一直很好,之後陳男跳槽離職,仍和小芳持續有聯絡。去年某日,女方被主管責罵而心情不佳,陳男便邀請對方到家裡作客聊天,並試圖開導她。
2人聊了一陣子之後,陳男便到廚房切水果,沒想到小芳卻突然從5樓的客廳窗戶墜樓。陳男當場傻眼,也立刻通報警消,無奈小芳仍不幸身亡。警方初步調查死因,也排除了陳男的嫌疑。
看見自己的女兒無故死亡,小芳的父母悲痛欲絕,便向當地法院提告,並要求民事賠償30萬元(約新台幣近130萬元)。小芳的父母聲稱女兒和陳男是男女朋友,而且她生前精神狀態都正常,不可能無故跳樓尋短,認為陳男該負起所有的責任。
聽到小芳的父母這樣指控,陳男大喊冤枉,他說自己和小芳只是前同事,並非是男女朋友。且當天小芳因為工作遭主管責罵,自己只是幫忙開導,根本沒料到他會因此跳樓尋短。
法院審理後,法官認為小芳已是成年人,可預料墜樓的後果,她須負主要責任;陳男雖知小芳心情不佳,給予安慰時應注意是否有其反常行為,但沒料到她會從家裡墜樓的嚴重後果,因此得承擔2成的次要責任,判決他得賠償精神撫慰金和喪葬費8萬元(約新台幣近35萬元)給小芳的父母。
網友們看到這項判決後,紛紛直呼「太扯了」,甚至還有人直言「以後誰還敢安慰朋友啊?」還有人說「這對父母的思維真的讓人大開眼界」、「陳男要賠錢住處還變成凶宅,這也太倒楣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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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7/06/05 0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