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喬丹」侵權案判決 飛人拿回中文商標

2016/12/09 13:07

NBA傳奇球星麥可喬丹的商標侵權訴訟,經過4年多時間,終於從福建喬丹體育拿回自己的名字,大陸最高法院判決「喬丹體育」敗訴違反商標法,不能再使用「喬丹」2字;大陸媒體分析這顯示,政府似乎想遏止搭名人光環、以山寨混淆消費者的侵權歪風。

 


球星麥可喬丹:「很遺憾,一間大陸體育公司在沒有經過我同意情況下,用我的中文名字開展業務。」

飛人喬丹控告大陸福建喬丹體育侵權雙方纏訟4年,大陸最高法院判決飛人喬丹勝訴。

路透社記者:「麥可喬丹4年前控告這個品牌,侵權使用他的中文名字以及著名的球衣號碼23號。」
 


當年喬丹控告福建的喬丹體育侵權使用喬丹中文商標,包括「經典背號23」、「帶球上籃剪影」,甚至還搶先註冊喬丹兩個兒子的中文名字,種種行為讓輿論評論,借沾飛人喬丹的光混淆消費者。

東方衛視主播:「中國的法律將不會保護投機取巧的動作,靠搭名人姓名順風車、靠走山寨之路,惡意傍大牌的投機行為。」

福建喬丹敗訴,商標沒了還得面臨求償。大陸媒體也關注,美國新銳品牌UA控告福建Uncle Martian侵權,求償人民幣1億的案件,能否像飛人喬丹一樣勝訴。

更新時間:2016/12/09 1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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