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共同民主黨黨魁李在明。(照片來源:AP)
南韓共同民主黨黨魁李在明,因涉嫌圖利廠商、索賄等罪名,遭檢方提出逮捕申請。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在周三(27日)凌晨作出裁決,判定直接證據不足,駁回檢方的逮捕申請。部長法官劉昌勳表示,綜合考慮保障嫌疑人的防禦權必要性,以及是否有毀滅證據之虞等,難以研判拘捕李在明的理由和必要。李在明在法院審查結果出爐後走出看守所,對裁決結果表示歡迎,讚揚法官明智決定,維護國家憲法秩序,證明法院是人權的最後堡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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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3/09/27 1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