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盛頓自今天起全面禁止使用一次性塑膠袋。(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美國華盛頓州禁用一次性塑膠袋的命令今天生效。消費者自行攜帶和重複使用的袋子與種類沒有限制,商家提供的塑膠袋和大型紙袋則必須是環保材質,且要顧客買單。
從今天開始,在華盛頓州購物,由商家提供的大型紙袋和環保厚塑膠袋必須對消費者收取8分美元(約新台幣2元)的費用。不管紙袋或塑膠袋都必須以環保材質製成。
其中,塑膠袋要具備一定的厚度。2022年7月1日之前,塑膠袋的製材至少得含20%環保再生材質。明年7月之後,塑膠袋必須有40%回收材質的成分。至於紙袋必須以40%的環保材質製成。不管塑膠袋或紙袋都得標明「可重複使用」。
華盛頓州於2020年立法通過全州禁用一次性塑膠袋的命令。執行面因為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疫情推遲。華州生態部表示,這項禁令將減少污染,並提高環保物品的使用率。
華盛頓州的城市如西雅圖、奧林匹亞(Olympia)、塔科馬(Tacoma)和艾德蒙茲(Edmonds)等城市對禁用非環保塑膠袋的命令早已提前開跑。今起實施的州級命令,位階高於地方命令,相關政策與收費表準適用華州各地。
所有零售店、市場、便利商店、餐廳、臨時的店舖和活動攤位,只要有食物或商品販售的地方都必須遵守相關規定。
不在此限的是散裝消費性產品、生鮮農產品、冷凍食物、肉類、鮮花和盆栽、熟食、烘培點心和處方藥的包裝袋。另外,報紙袋、信封、乾洗衣物袋、垃圾袋和寵物垃圾袋等免除於這項禁令。商家可免費提供小型紙袋給消費者,小紙袋也必須由環保材質製成。
從今天開始,任何人都可以檢舉華州不守塑膠袋禁令的商家,重複違規的業者將面臨250美元(約新台幣7000元)罰款。華州政府允許商家把既有的塑膠袋存貨消耗完,前提是提供10月1日之前的發票憑證。
為鼓勵民眾自行攜帶環保塑膠袋和紙袋,商家不能代為支付相關費用,而要由使用者付費。(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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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1/10/02 0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