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三星電子副會長李在鎔(中)涉嫌行賄,2017年遭起訴。(圖/達志影像路透社)
韓國三星電子副會長李在鎔涉嫌行賄,今天開庭重審,檢方求處9年有期徒刑。李在鎔則在最後陳述時表達悔意,重申帶領三星確實守法的決心。
李在鎔涉嫌向前韓國總統朴槿惠及親信崔順實(後改名為崔瑞元,譯音)行賄,以求順利取得三星繼承權。2017年遭起訴後,於一審遭判5年徒刑,二審法院改判2年半徒刑、緩刑4年,但最終由最高法院發回重審。
首爾高等法院今天開庭審理此案,檢方要求將李在鎔判處9年徒刑。檢方先前就此案皆求處12年徒刑,這次刑量稍減。檢方說明,是考量最高法院認定李在鎔部分罪嫌無罪後進行調整。
檢方表示,三星在韓國是具相當代表性及力量的企業,為了社會健全發展,應以身作則對抗貪腐,但在朴槿惠閨密干政案中,卻輕易以身試法、規避責任。
對此,李在鎔的辯護律師說明,在審判進行過程中,三星已成立遵法監視委員會,李在鎔也親自向國民道歉,之後會持續採取措施,遏止違法行為。
李在鎔於最後陳述時表示懺悔,表示當時父親、三星前會長李健熙病倒,自己在慌亂的狀況下與朴槿惠單獨會面,「若是現在,絕對不會那樣處理」。
他也說,除了基本的遵守法律,他也會負起責任推動公司達到最高水準的公開透明及道德責任。
李在鎔提及今年10月辭世的父親,忍不住在法庭上流下眼淚,表示自己真的非常尊敬父親,也希望能向父親盡孝。
法院將在2021年1月18日就此案開庭宣判。(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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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0/12/30 2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