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性侵女兒的案件,在世界各地幾乎是曾出不窮。(示意圖/TVBS)
印尼一名32歲的人父,日前被指控對自己的10歲女兒伸狼爪,多次性侵對方得逞。他被控5項罪狀,最後遭當地法院判處監禁80年,鞭刑50下。
根據馬來西亞《詩華日報》報導,這名人父名叫蘇基曼,他一共被控訴5項,罪名都是性侵10歲女兒。其中1個法庭對他提出3項指控,指稱他涉嫌在2015年3月、2016年6月和2018年6月,在石隆門的自家屋內性侵得逞,最後3項罪名分別都判處20年監禁和10下鞭刑,加起來一共監禁60年、鞭刑30下。
另外1個法庭,也是依性侵罪判處蘇基曼20年監禁和20下鞭刑,因此2地院法院的判決加總,蘇基曼得面臨80年監禁、50下鞭刑的處罰。法院諭令此案的監禁必須得分開執行,意思就是必須得等到另一個案件的監禁期結束才能開始,這代表他須在監禁20年後,再繼續執行監禁60年和鞭刑30下。
蘇基曼在另1處法院被指控,分別在今年的2月20日晚間10點半和3月3日下午3點,對女兒伸出狼爪2次性侵得逞。
此新聞報導之偵辦進度與資訊,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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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防範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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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刺激對方,千萬不要抵死反抗。
◎相信直覺!拒絕不舒服或不喜歡的肢體接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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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與有酒醉、吸毒、有暴力傾向或性犯罪前科的人獨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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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遭性侵,應立即報警與求助信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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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9/03/11 2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