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性侵友妻獲無罪 夫婦輕生留遺書「復仇到底」

編輯 呂家輝 報導

2018/10/31 22:53
男子性侵友妻被判無罪,夫婦得知後選擇輕生。示意圖/TVBS

南韓一名34歲女子遭丈夫的朋友性侵,不料這名嫌犯在一審及抗訴審時,都被判「無罪」,女子和其丈夫因為難以承受心靈創傷,選擇共赴黃泉,震驚整個社會。大法院今天(31日)回應,受害者證詞前後一致且相當具體,應具有可信度,但原審法院以「沒確切證據」為由,不採信受害者證詞,無罪釋放嫌犯,實屬不當,此案將會重新審理。

綜合韓媒報導,38歲的朴姓男子是忠清南道論山市黑道組織成員,2017年4月趁這名女子的丈夫到國外出差時,涉嫌在汽車旅館性侵這名女子,因此被移送法辦。調查人員也指出,朴姓男子犯案時,還威脅女子不聽話的話,將傷害她的丈父和孩子,此外,朴姓男子也曾因組織的晚輩不聽從他的命令,涉嫌對他們施暴。

 


不料一審此案時,法院表示難以相信受害者證詞,宣判性侵害的罪名無罪,只對其暴行的罪名,判刑1年6個月徒刑。這名女子和丈夫得知此判決後,因為難以接受,悲傷至極,選擇在全羅北道茂朱郡一處露營車中燒炭輕生,更在遺書中對朴姓男子憤而寫下「對朋友妻子心懷不拐、預謀犯案的你,既卑劣又醜陋,就算死了也會復仇到底」,但二審法院判決時,仍以受害者證詞不足,宣判朴姓男子性侵無罪。

此案也在南韓引起一陣砲轟,對此大法院今天出面宣布,將重新進行二審,因為審理性侵或性騷擾案件時,必得從事件的脈絡中找出性別歧視問題,更不能輕忽性認知的敏感度,要實踐性別平等,而此案的受害者證詞前後一致且相當具體,應視為有可信度,不應該不採信受害者證詞,因此宣判無罪並不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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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8/10/31 2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