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屍案頻傳是模仿效應?心理師:受媒體影響而犯罪的人 先前就有殺人動機

作者 艾彼 心理師

2018/06/20 12:20
圖片來源/TVBS資料照片

兩週內發生三起分屍謀殺案,回溯這次華山分屍案發生的時間點與前兩起分屍案時間點相當接近。分屍案件在短時間內不斷重複發生,究竟是巧合或是模仿?

 

可惜,質疑只停留在此,沒有人深入探究。

 

艾彼站在心理師專業立場,認為媒體是需要對分屍案件的報導做出節制的。社會心理學的研究指出,暴露在暴力場景下的時間越久,暴力行為出現的次數也會越頻繁。

 

暴力是會模仿的,犯罪也是。

 

有些人也許會反駁我,說:「但我每天也都暴露在這樣的新聞下,為什麼我沒有殺人?」犯罪心理學的研究指出,暴露在犯罪新聞下的時間越長,的確出現模仿犯的機率越大。

 

雖然只有一小部分人會受影響,而真的採取犯罪行動,但我們不能因此就說犯罪新聞沒有影響!

 

犯罪心理學的研究同時指出,受媒體影響採取犯罪行動的人,通常在先前就已經有殺人的動機,只是想不到方法,媒體注重細節的重複報導剛好扮演了推波助瀾的效果。

 

幾則新聞除了時間點巧合,再者就是犯案手法巧合。

 

研究也指出,有些殺人者具備類似犯罪技能,5月底老翁殺妻,老翁以前殺過雞。最近爆發的華山分屍案,犯案者說以前殺過山豬。

 

媒體對罪犯如何習得此技能的報導,也剛好提醒了這些具備相同技能的人,能夠在過失發生時採取同樣的手法試圖煙滅證據。

 

或是,可能會有更泯滅人性的犯罪者,單單只是想把殺戮這件事情當成技能的展示?誰敢保證這些事情不可能發生?別忘了華山案的當事人,並不是因為情感糾紛而起心殺害對方。

 

心理師是一個人微言輕的職業,但艾彼心理師認為社會民心因此動盪的時刻,必須出來說一些話。

 

媒體可以減少對犯案手法的細節進行詳實的報導,也不應該在此時找來擁有相關技能者上節目分析犯人犯罪的手法,以避免促使文章上述提到的有心人士採取類似行動。

 

媒體可以減少提到犯案者的姓名或減少播出全臉畫面,使其另類成名,反而引起其他有心人士效法的動機。阻止其他想以非法手段成名的有心人,滿足其對「犯罪成名」的幻想。

 

另外,媒體也可以減少在第一時間對哀慟家屬的訪問與報導。因模仿犯,通常是對他人情感缺乏同理心,並且以剝奪他人權益作為快感來源的族群。這類報導,只會引發有心人想戕害他人的動機,反而激發他們犯罪的慾望。

 

這種時候,會有很多關於人格疾患的專家說法。但是,在此我拒絕給這群犯罪者任何心理疾病的標籤,這只是給了真的需要幫助的心理疾病患者更多心理、社會負擔。

 

個人認為這種嚴密的罪行不該主張任何精神喪失,不該有任何脫罪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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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身體自主權 請撥打113、110
◎檢舉性騷擾專線:080-21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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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為作者評論意見並授權刊登,不代表TVBS立場。

作者

艾彼 心理師

  • 「筆名艾彼,本名王昱勻。目前為夏凱納診所心理師。聯繫艾彼,goodtimeforus.ab@gmail.com。或追蹤粉專,艾彼—心理師的會心時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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