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將薪水「回捐」的社工 幫助弱勢卻變弱勢

作者 呂秋遠

2018/04/02 15:53
▲示意圖,非當事畫面/ShutterStock/版權所有,嚴禁轉載

大家都記得,昨天四月一日是愚人節,但不知道有多少人記得,今天是社工日。

 

在社工系教書,已經有十年之久,自從頻繁接觸家事案件以後,也在工作上接觸許多社工。多數民眾對於社工的認知非常有限,但是他們卻是在這個社會上最接近弱勢的一群專業工作者。關於社工,可能有幾件事我們要知道:

 

所謂的社會工作者,簡稱社工,他們的工作內容包括兒童、青少年、弱勢成年人、老年人的所有保護與協助工作。舉凡心理輔導、法律諮商、家庭保護、社會福利補助、等等,都是他們必須協助的範圍。

 

社工不是志工或義工,志工是志願工作者的簡稱,他們提供自己的時間與熱誠,接受短暫的訓練,協助公益事業的基本事務工作,例如在法院或法院提供服務導引。

 

不要把社工與志工這兩種不同的工作性質混為一談。雖然很多人覺得,這沒什麼大不了,但是就像叫錯人家名字一樣,其實很失禮。

 

來談談工作時間與薪資,根據社工工會的調查,基層社工的薪資,平均為3萬1千元上下,升幅有限,意思是,當別的科系同學,隨著年資與工作內容增加薪水,他們如果沒有選擇轉行,繼續待在基層社工崗位上,薪水升遷都很有限。

 

薪水有限也就算了,目前大約還有十分之一左右的社工,面臨回捐這種陋規。

 

什麼是回捐?薪水進了自己口袋,為何還要捐?在台灣所有的工作裡,大概就只有社工在從事公益服務時,還要進一步「自願」把薪水回捐而已。

 

回捐的意思,就是社工必須把自己的薪資「捐」回去給自己上班的機構,從1千元到8千元都有。之所以回捐,是因為機構的經費不夠。有些時候,機構的捐助收入就是不夠,卻得要繼續從事公益服務,所以需要自己人割肉餵其他服務。

 

或者是當機構申請政府標案,因為工作內容太繁重,人員配置卻太少,想要多雇用社工,預算已經固定,只好在預算編制外再請人,這時候就要原來編制的員工「捐錢」,好讓機構可以聘請新同事分攤業務。

 

 

做著幫助別人的工作,領了薪水以後還要繼續幫助同事,這種陋習,一直存在,這應該是台灣社工的奇蹟。

 

那麼工作內容呢?根據社工工會的調查,他們的工作時數,打卡紀錄是8小時30分,實際工作時間是9小時40分。不少社工還必須把工作帶回家繼續做,或者在半夜接到通報要出勤,這些時數就稱之為工作黑數,自願捐贈給機構與案主。

 

然而,這樣的工作品質會好嗎?

 

孩子的監護權,是由社工訪視後,撰寫報告讓法官參考;老年人孤苦無依,是由社工幫忙申請補助;青少年犯了輕微的法律、性交易、被家暴,由社工以專業處理輔導。

 

無家可歸的遊民安置,是社工幫忙籌措資源;家暴事件發生,受虐婦女安排庇護所、再度就業,是由社工陪伴安排;被害人被性侵害,是社工在第一線安撫與協助。

 

社工不重要?就社工而言,他們的工作性質最接近弱勢,因為中下階層的民眾怒氣,不論是對政府、對其他人,都是由社工承受。

 

申請不到補助,辱罵社工;被太太聲請家暴,恐嚇社工;幫助遊民自立,遷怒社工;訪視被家暴的孩子,阻擋社工。

 

在無止境的個案協助後,還有堆積如山的表格、報告要填寫,上級要看、申請補助要看、政府要看,所有的現場處理與事後報告,都是由基層社工完成。他們最接近弱勢,他們也最弱勢。

 

今天就是社工日,請各位別忘記這群「近貧協助赤貧」的社工。在從事這一行之前,他們的心靈很富足,但是請不要讓他們逐漸枯竭,他們面對這麼多淚水,請不要吝嗇給他們薪水。

更新時間:2018/04/02 15:53
本文為作者評論意見並授權刊登,不代表TVBS立場。

作者

呂秋遠

  • 律師。我只是個喜歡文字的人,如果喜歡我的想法,請留下來。另,分享不用詢問我,請自便。

    人氣點閱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