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淡如談婚姻:從今天開始,別再勉強自己

作者 時報出版

2017/09/22 12:24
▲圖片來源/轉自 吳淡如 粉絲專頁

( 作者/吳淡如:台大法律系學士,台大中文研究所碩士。台大EMBA研讀中。她一直是個專業作家,而職業是電視廣播主持人。未來也許會有其他的職業,只要是人生中不做可惜的事都會吸引她的興趣。所以她每年立志會學一樣新東西,去一個新的地方、學一些新的觀念、有一些新的想法。如果一個人願意投資自己,他就有權利選擇自己要過的生活,如果願意學會開朗,就能夠在任何的陰暗中看見一個充滿光的方向,看見與眾不同的人生風景。) 

似乎是大作家莫言所說的,他說著:我只對兩種人負責,生我的人,我生的人。

除此之外,誰真的能恆久把誰放在第一位?

讓我來引述一對夫妻的私密對話:

夜半無人私語時。老公撒嬌:「唉,我覺得女兒要你做什麼,你都沒怨言,我要你做什麼,你都……」

「這是當然的呀。」妻子說:「因為她是我心中第一位,你是第二位。」

「噢,我還有第二位呀。」老公說:「我以為,你把自己擺在第二位,我是第三位……」

「這……」妻子輕拍老公的頭,笑了:「我剛剛的意思是,如果只列你跟孩子,你是第二位。如果加上我自己嘛……你─最好─不要─再─問下去!」

這個故事是男人在聊天時引述的,他半開玩笑地說:「呵,看我在家中多麼沒有地位,我老婆回答得真絕呀,我家還有一貓一狗,萬一都列進來,我恐怕還是敬陪末座。」

「所以叫你不要沒事做比較啊。」在一旁聽他說話的太太,又輕拍了他的頭,像撫著一隻小狗,說:「乖,你最愛吃的波士頓派來了。」

他其實是個好老公,真心欣賞妻子的俐落爽朗,只是有時會哀哀叫個幾聲。

「女人會為男人犧牲的時代已經過去了。」他苦笑說。

「不然呢,那我問你,如果將來你女兒以男人為天,把那男人放在第一位,言必稱老公,事事看老公臉色,那你覺得開心嗎?」

「怎麼會開心,男人是什麼東西!我們辛辛苦苦養大寶貝女兒,是用來為他服務的嗎?」

「這就對了!所以,不要太在乎自己重不重要,好不好?」我說。
 
***

把男人放第一位?別玩笑了。

這樣的女人真的剩得很少。那些口裡愛講「老公是我的天(天啊),孩子是我的地」的女性,通常也只是在強調自己很重視家庭而己。(在我觀察,口裡會這樣說的女人,性格還都真的超凡強悍得要命。)

重視家庭,也不見得要忽視自己,讓自己趴到地上去,誰踩都不要緊。沒這回事!

不服氣?

不然你回到那個女人都自認為是油麻菜籽命的30年前呀。大概在1970年後出生的人,因為經濟改善、教育提升與少子化的影響,多半的家庭中,不管是男是女,每個人都是父母寶貝到大的。

在台灣,五年級(1960)後段班之後的女生,已經都很懂得「對自己好一點」了。

雖然,懂歸懂,在「真正落實對自己好」上面,理想與現實還有一段距離。「對自己好」,在我們心中變成商業廣告用語,成為在購物時大開殺戒的理由。

主婦們更常用此語自勉,「老公氣我,我就花錢來消氣!」

對自己好,絕對不只這樣。花錢的確能犒賞自己,不過,成就感很短暫。

我對自己很好。有了孩子之後,她在我的人生中占了非常重要的角色,我開始把「一定要安全」列為前提;讓我不再能像以前隨心所欲,要去戰亂國家就去,去南極探險也行……還好,40歲之前,所有五花八門的夢想已實現不少。

不再沒頭沒腦冒險,然而,態度沒變:我還是對自己很好。

我是自己唯一的生財工具,是自己最好的朋友,是自己的主人─那麼,我為什麼要對自己不好?

而且人生很短。有許多時候,我們受制於環境,受制於經濟,受制於別人的臉色─當一切枷鎖漸漸失去禁錮的能力時,為什麼要對自己不好?

人生總有要犧牲或退讓的部分,但是,這一點,如人飲水自知就好,不要刻苦自己給別人看。

不要讓自己淪為「沒有功勞也有苦勞」─因為苦勞絕對不能兌換功勞。

做了「退休後也可以安枕無憂」的理財規劃 ( 做規劃的前提當然是你年輕時得努力一點有些智慧型的老本 )之後,我開始更加去蕪存菁地挑選工作。年輕的時候,能做的就做,現在,是有興趣或有成就感的才做。

我這樣說,自認為還在「折腰」的人可能一時覺得不太高興。不過,我可是奮鬥過半輩子的呀,所以現在理直氣壯為自己真的想做的事情奮鬥下去。

我仍然去旅行,隨便你覺得我是否自私。除了家庭旅行,我更愛單獨旅行。把一切處理妥當之後,開個小差,排出假期,去旅行,要捨得孩子的呼喚一周。

雖然因為孩子幼小,我想她,我的旅行變得很短,不再像年輕時候,一出國不知道什麼時候會回來,從南極到北極;不過,沒有關係,算是不無小補。我不能放棄一個人的旅行─從年輕時開始,那就是我犒賞自己非常有效的方法。

一個人旅行,還是小小冒險,但我非常享受。

不必沒事提這提那閒聊(可能和我是動口賺取生活所需有關,我休假時非常不喜歡說話)。

可以拿起塵封很久的相機拍照。

可以專心吃頓飯(這在有了孩子之後非常奢侈)。

可以在星空下小酌,對影成三人。

可以邊走路邊唱歌。

可以看別人怎麼布置店面,想像她如何完成夢想。

可以自在逛美術館,靜靜地欣賞。

可以不必維持含笑的表情─因為沒人認出我。(沒表情在本地很危險,有人會說你臭臉─其實螢幕上的人又不是假人,怎麼可能保持著一貫的甜美親切笑容逛街?偏偏現在會拍到你的鏡頭無所不在。)

可以彈性決定行程,萬一迷路了沒人怪你,不必一直有責任感。

我一向主張「自我中心」,雖然這句話常是被用來批評別人的。

請容我重新詮釋自我中心:人生很短,你本來就有權利按照自己內心的聲音而活。

我相信,當一個人躲開了喧嘩,剩下自己,和自然的風、光和景色對話的時候,才會聽到自己最純淨的願望。

自我中心有什麼問題?如果在這世界上,我們連自己的感覺也不能感覺,那麼,我們怎麼可能對別人體貼?

但是要明白,世界並非繞著我們運轉;不管再怎麼成功,也沒有人會真正聽我們使喚。

我,很重要,但也沒有那麼重要。是可以離開原來的生活軌道,是可以被遺忘的。

年輕的時候,我並不懂得聽自己的聲音,大多數時候,聽著許多雜音,藉以生活;太在乎自己的各種紛亂感覺,太在意別人對自己的看法,所以活得緊張,不時陷入瑣瑣碎碎的憂鬱。

年紀增長最好的禮物,就是知道什麼聲音該聽,什麼聲音是雜音。

漸漸懂得找出對自己好的方法,開開心心,繼續帶著發自內心的微笑,牽著自己所愛的人的手往前走。

有時,記得也放開一下。

>>本文出自《從此,不再勉強自己》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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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為作者評論意見並授權刊登,不代表TVBS立場。

 

 

更新時間:2017/09/22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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