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去年曾43次要求Google提交用戶資料。(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港版國安法》去年7月生效後,Google、Facebook、Twitter等多個科技巨頭均表明,暫停配合港府索取用戶數據的要求。在11日有網媒報道披露,港府過去一年曾43次要求Google提交用戶資料,其中3次更獲Google配合,有違反去年公開聲明不向港府交出用戶資料承諾之嫌。Google回覆《香港01》查詢時承認事件,坦言港府繞過美國司法部向公司要求索取用戶資料,僅3名個案涉及「可信的生命威脅」和人口販賣,Google為配合港府要求,有關資料並不涉及用戶發布的內容,又稱與生命威脅有關的緊急請求,並不需要經過外交程序,有關決定亦符合公司全球政策的規定。
本港英文網媒《Hong Kong Free Press》11日引述Google的回覆報道,港府去年下半年,曾向Google提出43次索取用戶資料等數據的要求,當中3次獲Google配合。其中一起個案為「緊急披露申請」(emergency disclosure request),Google解釋,個案涉及「可信的生命威脅」(credible threat to life),剩餘兩起則與人口販賣有關。
Google回覆查詢時證實事件,「就三起請求產生一些數據」(produced some data for three of these requests),強調交出的用戶數據並不涉及用戶發布的內容,又稱三起個案均與國家安全無關,涉及人口販賣的兩起個案亦獲法庭頒發搜查令,做法符合公司相關的全球政策、標準和程序等。
“In the second half of 2020, we received a total of 43 requests for user information from Hong Kong. We produced some data for three of these requests. All three requests were unrelated to national security.”
Google又坦言港府並非根據美國司法部的雙邊司法互助條約 (Mutual Legal Assistance Treaty, MLAT)提出有關請求,惟根據公司的全球政策,與生命威脅有關的緊急請求,不需要通過有關協議提出,重申公司會繼續按照去年8月公布的決定,在大多數情況下,要求美國以外的國家通過外交程序提出請求。
根據Google資訊公開報告,港府43次索取用戶資料的請求,其中一起要求為「緊急披露申請」,餘下的42起則為「其他司法要求」(other legal request),總共涉及47個用戶帳號,Google就要求產生的數據佔整體請求7%,遠較去年首半年,即國安法仍未生效時的81%低。
至於Google在作出有關決定時曾否通知相關用戶,Google未有正面回覆,僅指會否知會用戶會因應不同司法管轄區有所不同。Google亦未有回應有關請求涉及哪些政府部門、個案詳情、向港府提供了甚麼用戶資料、涉事事主曾否提出反對,以及Google配合港府行動前有否諮詢美國總部、母公司Alphabet Inc.,以及美國司法部。
▼政府擬修例規管「起底」行為▼
Google答應港府三項資料分享要求,意味著至少一間港人常見的科技公司仍有配合港府部分查閱用戶數據的要求。Google未有明確披露向港府提供用戶資料,但根據Google「使用者資訊調閱要求」的政策,Google或會向提出要求的政府交出訂閱者註冊資訊,如其姓名、帳戶建立資訊、相關的電子郵件地址和電話號碼;登入 IP 位址和相關時間戳記(timestamps);「非內容」電郵標題;私人影片副本與相關的影片資訊等。
Google母公司Alphabet Inc.去年8月14日曾宣布,《港區國安法》實施後,已暫停直接回應香港政府索取用戶數據的要求。當時Alphabet又指,美國以外的政府部門,可通過外交程序,要求用於刑事調查的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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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法生效首半年 Google三度以緊急為由違承諾向港府交用戶資料
【文章授權轉載自《香港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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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1/09/12 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