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教產籲教部 落實代理教師12個月薪資承諾

2018/07/26 13:23
示意圖/TVBS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黃耀南今天說,許多代理教師一年只領10到11個月薪水,甚至最多會有2個月無薪假,呼籲教育部能落實代理教師應有12個月薪資承諾。

教育部於民國106年時曾邀集各縣市協調,給予代理教師完整一年聘約。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今天上午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高呼「教育部兌現承諾,還代理教師薪資」口號,要求教育部能落實代理教師應有12個月薪資的承諾。

 


黃耀南說,目前共有1萬7036人是國中小學的代理老師,部分縣市代理教師會出現一年有2個月無薪假情形,教育部對問題也相當清楚,因此於去年6月15日發函說明代理教師聘期,建議地方政府朝支給完整年薪方向規劃。

但是一年過去了,黃耀南表示,目前仍看不到教育部有解決問題的誠意,包括這兩天教育部召開全國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處首長會議時,也完全沒提到。

黃耀南要求教育部儘速落實代理教師應有12個月薪資承諾,若目前財源無法立即到位,至少要先補足兼任行政職及導師的代理教師應有12個月的薪資,以免造成暑假學校人力不足的缺口;教育部若能儘速與各縣市政府協調,在財源無虞的情況下,就應該在107學年度開始落實承諾,即代理教師的聘期,從每年的8月1日到隔年7月31日止。
 


與會的新北市教育產業工會秘書長李曼麗說,代理教師不是可憐的小媳婦,政府不應苛刻待遇,她呼籲政府重視這問題,中央政府補足經費,地方政府有義務要去履行,還代理教師公平合理的待遇。

台北市學校教育產業工會秘書長譚偉明則表示,聯合國教科文組織1966年發布的教師地位建議書說得很清楚,所有代理教師的福利與權益,都要與正式教師相當;希望教育部與各縣市政府,不要再以錢的理由歧視代理教師對教育的貢獻。(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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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8/07/26 1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