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創條例修正案初審 放寬員工獎酬股票課稅

2018/04/12 12:09
示意圖/TVBS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產業創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讓員工獎酬股票在新台幣500萬元限額內,在轉讓時可選擇以取得價或轉讓時的市價,取價低者課稅。強化留才誘因。

立法院經濟、財政委員會今天聯席初審通過產業創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放寬員工獎酬股票課稅,加強留才誘因。會議主席、民主進步黨立委高志鵬裁示,不需交由黨團協商。

 


原條文規定,員工獎酬股票在500萬元限額內,在實際轉讓時,依轉讓時的價格計算課稅。

初審條文則明定,員工獎酬股票在500萬元限額內,未來在實際轉讓時,可選擇以取得價或轉讓時的市價孰低課所得稅;但員工如要享受此優惠措施,須持有股票且繼續於公司服務2年以上。

根據經濟部今天所提供的書面報告表示,產業創新條例是協助產業發展的重要經濟法規,鑑於人才是公司成長茁壯的關鍵,盼藉由本次修法,強化產業留才、攬才措施誘因,鼓勵優秀人才在台灣打拚。
 


經濟部長沈榮津今天表示,透過這次的修法,也可以提升員工潛在所得的水準,有利於員工增加對公司的向心力,留在公司一起打拚。(中央社)

最HOT話題在這!想跟上時事,快點我加入TVBS新聞LINE好友!

◤Blueseeds永續生活◢

👉天然護膚市場升溫!無添加敏肌也可用

👉精油保養最低49折再享1111折111

👉0水保養・以油養膚,精油保養快跟上


更新時間:2018/04/12 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