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何時開議? 柯建銘:協商無共識就表決

2018/02/23 12:26
圖/中央社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今天說,立法院新會期原訂27日開議,因國民黨團撤簽協商結論,26日需再由立法院長蘇嘉全召集朝野協商,若無共識就開談話會決定開議日。

立法院長蘇嘉全26日上午9時30分將召集朝野黨團協商立法院第9屆第5會期開議日。若朝野無共識,隨後在上午11時舉行全院委員談話會,決定開議日相關事宜。

 


柯建銘今天受訪時表示,上會期結束前朝野協商後,決定新會期在27日開議,各黨團都簽下協商結論,但因國民黨不滿核二廠2號機歲修後申請重起,因此撤簽協商結論。

柯建銘說,26日上午朝野協商若沒結果,11時就開談話會表決來決定開議日,「否則立法院就違憲,沒有人擔得起」,現在是行政院要來施政報告,立法院卻要搞違憲,根本沒道理,「要監督行政院還不讓它來,沒有邏輯」,且立法院不開議是喪失職權,國民黨能承受外界的指責嗎?

柯建銘表示,他認為談話會時在野黨一定會提出附帶條件,要求行政院長賴清德來做各種報告,有另外的打算,若國民黨不簽協商結論,「就是寧可表決輸,也要凸顯他們努力地抗衡民進黨」。
 


他說,開談話會表決後,26日中午就能開程序委員會確定議程,27日起進行施政總質詢;至於開議當天國民黨會搞什麼招,「就見招拆招」,沒辦法預測國民黨團會怎麼杯葛,見機行事就好。

國民黨團總召林德福上午受訪時表示,民進黨團出爾反爾,當初大家認為核二廠2號機歲修後要停機,現在又要啟動。國民黨團支持非核家園,政府要說清楚配套是什麼,行政院長賴清德要來立法院專案報告,未來能源政策要怎麼走,不能想到哪、做到哪。

中華民國憲法規定,立法院會期每年兩次,自行集會,第一次自2月至5月底,第二次自9月至12月底,必要時得延長之。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也規定,行政院有向立法院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之責。立法委員在開會時,有向行政院院長及行政院各部會首長質詢權。(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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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8/02/23 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