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提前在2020達到綠能發電,行政院長賴清德加足馬力,鼓勵家家戶戶都在屋頂建置太陽能板「種電」,而屋頂違建戶也可以,不過對於北部地區來說,因為大多屬於公寓大樓,要在屋頂建太陽能板,還得先獲得全棟住戶同意。
為了解決缺電問題,行政院長賴清德祭出解方,要家家戶戶建置太陽能板,在屋頂種電。電怎麼種?收支合不合效益?以台北8戶公寓屋頂為例,12坪,可以種4瓩太陽能板,1個月可以發電400度,扣掉公共電費剩下300度。
以1度3.9元賣給電力公司進帳1170元,分攤8戶,1戶可以拿到146元,但太陽能板所需成本,原本1瓩要6萬,政院補助4成變成3.6萬,但4瓩還是得花上14.4萬,等於1戶得先掏錢1.8萬,但兩者相除經算,要回本得10.3年!
民眾:「考量成本,15到20萬有點壓力啦。」
不管是南北日照時數,還是相比南部的透天厝,北部多是公寓大樓,要裝太陽能板,還得全棟住戶有共識,難度不小。
至於屋頂上的違建,一樣能建置太陽能板,但是要蓋在違建上頭的另外一層;意思是要跨過違建,再蓋一層,賴揆拚2020,提前綠能加足馬力,但能不能讓民眾覺得「有賺」,精算後的數字,似乎不好說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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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7/10/26 1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