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放嘸!憂資方壓力 颱風假修法頻卡關

記者 王薀琁 / 攝影 劉佾樺 台北 報導

2017/05/15 15:32

去年原本要修「勞基法」,讓縣市政府宣布放颱風假後,勞工和雇主有個依據可以協調出勤,但當時勞動部長郭芳煜認為台灣工作型態複雜,擔心颱風假出勤的工資帶給資方壓力,因此認為修法應該要再做更周延的評估。今年立法委員再提案,比起去年,除了要求工資給付外,強調「勞工在颱風天的人身安全」,希望勞動部可以正視,讓民眾可以有權決定是否需要出勤。

 


颱風天出勤民眾(2016.9.27):「風很大沒辦法,一定要上班。」

颱風天出勤民眾(2016.9.27):「早上11點正常上班。」

雨傘被吹到變形,騎機車下來牽也寸步難行,眼前一片霧茫茫,這時候還是有勞工得出門上班。
 


專櫃暨銷售受人員工會理事董仲珍:「像他們這樣的路程有時候你說這理看似沒風沒雨,可是其他同事的居住地,需要尋遍很多的方法,也許才能來這裡當班。」

颱風天難出門,找不到交通工具,但是颱風假到底能不能放,到現在還是沒一個標準。

勞動人權協會執行長王娟萍:「很多的時候就會被要求,你就要用你的特休來換,那這也是違法的。」

一般而言勞工遇上颱風假,不像公務人員,最大的問題就是「不敢不出勤」,因為不上班沒薪水,有出勤也不是2倍薪,甚至會被雇主威脅,不來上班就扣全勤獎金或影響考績。

勞動人權協會執行長王娟萍:「勞動行政主管機關,也沒有那麼多的檢查人員,去檢查這些違法雇主是怎麼做的。」

記者王薀琁:「立委們去年就提出要修正勞基法,但是當時勞動部長認為,天然災害不能歸責於勞雇雙方其中一方,而且其他國家也沒有相關的強制性規定。」

時任勞動部長郭芳煜(2016.9.22):「全世界大概主要國家,大概都沒有用放假的方式,來處理颱風天出勤的事情。」
 


理由是這麼說,但勞動部也擔心颱風天出勤給雙倍薪,造成資方壓力,任由勞資雙方自己去協商,但我國海島型國家常遇到颱風,從民國102年開始算到去年,最多5個最少2個,平均一年就有3到4個颱風影響臺灣,讓各縣市放假,去年放最多在台東4.83天,連江縣也有2.25天,全台平均3.63天。但數字寫在那,900萬勞工真的都放得到嗎?

國民黨立委蔣萬安:「如果有可能造成不管是勞工朋友或任何民眾生命財產的安全,有受到危害的情形,就不應該冒然要求他們必須上班。」

白紙黑字立委提案,增訂勞動基準法第40-1條,天然災害發生勞工工作地點或居住地等,停止上班上課,勞工沒有義務出勤,雇主也應該照給薪資,如果是必須出勤的行業,也要雙方事前書面同意,並給予勞工交通費和加倍工資。

這回刻意強調「勞工安全」,希望勞動部可以正視,別受資方影響,讓900萬勞工在颱風季節維護安全和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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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7/05/15 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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