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府保障房客,打算要求房東登載是否為凶宅或違建!租屋族聽了有感,因為這些租屋惡夢不一定能正確分辨,尤其是凶宅往往只能靠自己打探消息,加上租到凶宅,不如買到凶宅有法律保障可以退款。不過議員發現北市府沒有法源依據,真要新規上路還是得靠中央!
租屋族惡夢排行榜前兩名...
新聞旁白(104.4.23):「準備把家具搬進去,卻馬上聽說這一間是凶宅!」
新聞旁白(103.12.29):「違建分租套房失火,害得房客逃生不及。」
租到凶宅或是租到違建,都有人覺得頭痛!
民眾:「怕凶宅因為怕鬼!」
民眾:「違建比較恐怖。」
但問題是,房客不見得能靠一己之力做出判斷!
民眾:「你很難去感受到說這屋子是不是凶宅吧?」
民眾:「看周邊的人,會不會在你搬進去的時候,他們用一種奇怪的眼神。」
民眾:「房東支支吾吾,然後有點不敢講很多事情那種,想趕快租出去價格太便宜。」
台北市長柯文哲有新點子,想要求租屋必須列入違建、凶屋等資訊,四月請建管處召集地政局和法務局研議,下一步提到公民參與委員會討論,正是因為現在買到到凶宅和租到凶宅,命運大不同,發現是凶宅買方多半可以無條件解約,但租到凶宅法律可沒有同樣保障!
民眾:「房東沒有講你不會知道啊!」
民眾:「租房子很容易租到違建。」
想把違建和凶宅列為公開資訊難度很高。
民進黨北市議員許淑華:「台北市政府要訂這個自治條例,都會涉及到個資的問題,要回歸到中央行政院來做,所謂行政契約訂定,由行政契約來做規範,由規範裡面去依循。」
換句話說光靠地方政府辦不到,北市府要幫租屋族一番美意孤掌難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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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7/04/22 1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