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菊司機傳爆肝工作 高市府允查察

2016/11/14 16:00
圖/中央社

高雄市議員陳麗娜今天指出市長陳菊的兩名司機太血汗、月月爆肝,促檢查。勞工局長鄭素玲說,首長司機依勞基法84-1條約定,每月工時限260小時。

鄭素玲否認市府首長司機超時、血汗,她允諾進行勞動檢查。

 


陳麗娜指出,陳菊的2名駕駛從3月到8月,每天工時都逾12小時,有的還近14個小時,她指勞工局不罰自己人,卻還要去查別人,她批評「勞工局變資工局」。

她點名新工處司機連續數月加班時數都69個小時,質詢勞工局到底有沒有裁罰,質疑勞工局對於物流業及客運業勞動檢查和罰款不手軟,但市府首長駕駛個個爆肝工作。

她還指勞工局長司機也有多次超時工作的記錄,批評勞工局帶頭違法,該罪己。
 


鄭素玲說,市府和首長司機依據勞基法84-1條約定工時,每月含加班時數限260小時;如果首長司機每天工時逾12小時,可能是打卡時間,要從中釐清工時,才能確定是否違勞基法。

她表示,掌握市長兩名司機,月平均工時是228、212小時,尚無違法之虞。她說,首長和司機的約定是針對個人,如果首長轉換司機應該也要重新約定工時,否則以一般司機的工時標準去當首長司機就不對。(中央社)

更新時間:2016/11/14 1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