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痛批,陳耀祥身為會議主席,不惜違反議事程序,也要參與投票讓同意票數過半。(資料畫面/時代力量提供)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28)日排審《鏡電視》申請負責人、公司章程變更及上架86頻道等2案,均以「4:0」通過2案,且都是一次就過關,引發在野黨不滿,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痛批,陳耀祥身為會議主席,不惜違反議事程序,也要參與投票讓同意票數過半,「這不是放水護航,什麼是放水護航?」
「果然,在NCC主委陳耀祥眼裡,只有黨意是要優先執行的,儘管背離專業及議事規則也在所不惜。」陳椒華表示,「我必須要說,聽不進社會上對於鏡電視執照爭議的質疑聲音,徹底展現權力傲慢的陳耀祥已不適任NCC主委一職,罹患官癌的陳主委,打臉過去在學界的陳教授,莫過如此。」
陳椒華指出,非常遺憾,在鏡電視已嚴重違反「附保留廢止權」附款,存在人頭股東代持爭議、辭任董監事檢舉內部違法、資本額已不足等狀況下,NCC及陳耀祥執意不處理這些涉及執照是否該廢除的優先問題,「陳耀祥一再放水護航,為的就是讓鏡電視可以保有執照。」
陳椒華接著說,更離譜的是,陳耀祥身為會議主席,明知依照議事規則,會議主席原則上不參與投票議決,但為了滿足《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員會議議事要點》第六條「決議,應以委員總額過半數之同意行之」的規定,不惜違反議事程序,也要參與投票讓同意票數過半,「這不是放水護航,什麼是放水護航?」
陳椒華說,「對於NCC委員喪失基本的道德良心,昧於專業,懼怕陳耀祥而陪同護航,我也感到非常失望。」即使社會各界會對於這樣的權力傲慢,自有公評,她認為NCC及陳耀祥有義務對外界公開說明下列四點訴求,「陳耀祥主委為何背棄對立法院的承諾?」、「鏡電視離任的三董一監的書面檢舉,為何視而不見?」、「鏡電視已嚴重違反附款承諾,應撤照卻為何不處理,何時才要處理?」、「今日違反議事規則的會議決議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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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3/06/28 1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