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名男子日前向社福中心領取免費白米,結果煮飯來吃之後跟兒子兩人都急性腸胃炎送醫,事後回家驚覺這包米已經過期9個月。不過社福中心表示,確實因為疏失給了一包過期白米,但只有過期4天而非9個月。
當事人林先生:「就整個這樣結晶啊,裡面就很多雜質啊。」
從袋子內倒出來的白米,有這串像葡萄結成一團,仔細看還有一隻深黑色米蟲,煮飯時沒特別注意到,讓林先生跟兒子吃了之後,肚子痛到送醫掛急診。
當事人林先生:「(醫生)他說你們這個怪怪的,我說怎麼了嗎我們肚子真的很痛,然後上吐下瀉,說你們這個好像是食物中毒,急性腸胃炎疑似食物中毒。」
亮出診斷證明書是急性腸胃炎,林先生仔細回想,這幾天大部分吃的只有這包米,再看食用期限不得了,竟然去年8月就已經到期,也就是整整過期了9個月,而且這米還是從社會局社福中心領取的。
當事人林先生:「公家機關怎麼可以發一個過期9個月的米給我們吃,這包米一定不只一包,我很擔心的是你們又發給其他的人。」
社福中心被控訴,事後處理態度很消極,不過中心主任反駁,這包米早在前年就被林先生領取走了。
大同社會福利服務中心葉姓主任:「照片的紅色白米,我們這邊查證應該是廟宇的愛心物資,這邊有簽收的紀錄是在111年6月20日。」
難道這一切真是烏龍指控?中心主任坦承,的確因為同仁疏忽,日前發給林先生的,是另一包過期白米。
大同社會福利服務中心葉姓主任:「我們同仁確實是發放給他3月5日到期的白米,已經過期了四天,我們這邊也對民眾非常抱歉。」
強調只有過期4天而非9個月,但對民眾來說,收到過期品已經相當糟糕,無論1天、4天還是9個月,內部管理的確有嚴重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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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3/03/16 1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