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力量黨團今(22)日召開記者會,質疑NCC主委陳耀祥對鏡電視護航到底。(圖/時代力量提供)
《鏡電視》爭議延燒,時代力量立院黨團今(22)日召開記者會,立委陳椒華質疑NCC主委陳耀祥一再護航《鏡電視》,立委王婉諭說,裴偉在擔任《鏡電視》董事長時,跟自己經營的停雲管理顧問公司簽了顧問契約,每月支付150萬元,但經實地探查,停雲管理顧問公司根本是間空屋,現場沒住人也無人辦公。
時代力量今天召開「鏡電視黑影幢幢,陳耀祥護航到底」記者會,陳椒華指出,近日社會各界對於NCC在《鏡電視》新聞台執照審查一事上有許多質疑,為了檢視相關決定的妥當性,她的辦公室先後發了2份公文向NCC索取《鏡電視》遭檢舉的調查紀錄和調查報告等紀錄,卻被用各種理由拒絕提供,相當離譜。
陳椒華質疑陳耀祥一再護航鏡電視,首先是在第999次委員會議上,僅NCC主委陳耀祥及蕭祈宏,以及另名委員共3人贊成通過執照,林麗雲跟王維菁表達反對,另有2名委員沒有表示意見,在沒有明顯共識的情況下卻未進行表決,而是陳耀祥逕自宣布通過,如此做法不就是在護航?
另外,陳椒華也說,過去NCC在審理電視執照相關議案,不管是新發或展延,讓業者補件的次數大約在10次上下,但《鏡電視》新聞台新設案卻補件超過30次,是一補再補、補到過為止,「這不是護航,什麼才是護航?」
王婉諭則說,NCC早已要求《鏡週刊》負責人裴偉不得擔任《鏡電視》董事長、有給職職務、擔任顧問及參與公司營運,這是陳耀祥在備詢時就已確立的事實,NCC通過《鏡電視》執照的決議,更在保留許可廢止權事項中加註「鏡傳媒股份有限公司董監事及經理人不得參與該公司任何營運」,也就是說無論在審查中或發照後,裴偉都不應擔任《鏡電視》的有給職職務,包括擔任顧問,更不能參與鏡電視的營運討論、新聞製播。
王婉諭說,裴偉今年初被檢舉在《鏡電視》擔任顧問、領取高額報酬,NCC卻僅要求請《鏡電視》說明後就完全採信,相當離譜,且《鏡電視》根本是以欺騙NCC的方式來取得執照,因為裴偉在擔任《鏡電視》董事長時,跟自己經營的停雲管理顧問公司簽了顧問契約,每月支付150萬元,2家公司的董事長都是裴偉,當時《鏡電視》的董事黃麟翔也是停雲管理顧問公司的監察人,表面上是一個管理顧問公司的合約,但實際上這每月150萬元,都是支付給裴偉的報酬。
王婉諭說,這間設於台中市南區的停雲管理顧問公司根本是間空屋,在實地勘查後發現,該公司藏身民宅社區中,且現場沒住人也無人辦公,但這些極易查證的事實,NCC卻選擇不調查,就直接採信《鏡電視》的回覆,此舉早已違反承諾並構成許可廢止事項,NCC難道不用撤照?陳耀祥還要繼續護航?
陳椒華表示,將會在交通委員會正式提案,要求交通委員會應該針對《鏡電視》案成立調閱小組,讓真相呈現在國人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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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2/03/22 1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