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指出機車行車記錄器不普及。(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檢舉魔人引發民怨,內政部警政署統計,2020年民眾檢舉案高達598萬6千多件,讓警方疲於奔命,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7)日初審,針對民眾檢舉將限縮46項危險及不當駕駛、重大影響交通違停,規定6分鐘內或未經一個路口以上,僅能舉發一次,距行為日超過7天將不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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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政署指出,許多違規舉發,是透過行車紀錄器沿路開過去之後,一部一部車擷取下來畫面檢舉,但警方檢討時認為民眾檢舉應限縮在真正影響交通的靜態違規停車行為、嚴重影響行車秩序安全,或占用身障者停車位、併排停車等,所以針對項目作出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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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反制檢舉魔人,立院交通委員會初審《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明訂民眾檢舉同一輛汽車有2個以上同一違規行為,違規時間相隔未逾6分鐘及行駛未經過一個路口,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僅能以舉發一次為限,另外行為日起超過7日的檢舉,將不予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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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案也指出,民眾檢舉將限縮分兩大類,包括動態違規和靜態違規共46項行為,以對交通安全危害性較高,警察不易實施稽查取締違規項目為主;動態違規則包括不當駕駛和危險駕駛行為等,靜態違規則限縮路口、斑馬線和人行道等嚴重影響交通安全及秩序的違規停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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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1/10/07 1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