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還沒有充足疫苗情況下,有北部醫師被踢爆,違規使用殘留劑量讓自己小孩優先施打,有沒有違法,北市府還沒認定。對此指揮中心表示,施打疫苗的診所,都應該按照優先順序,事先準備候補名單,一旦有殘留劑量,就能及時找到人打疫苗,避免浪費。
記者劉亭廷:「北部某醫學中心的女醫師,被爆出無視暫緩醫事人員,(同住)家屬接種規定,擅自給自家兩個小孩打疫苗,院方解釋用的是殘留劑量。」
女醫師把疫苗殘留劑量,讓自家孩子插隊先打,有沒有違法,北市府還沒進一步認定,但怎麼處理,疫苗殘留劑量,指揮中心表示,6月15日就已經告訴全台衛生局因應措施。
中央疫情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可以就剩餘的劑量,在這個它能夠找得到的,1到7類的人員當中,提供接種,當然還是按照接種的優先順序,盡量是找1、2、3類為主。」
簡單來說,指揮中心建議,能打疫苗的診所,按照接種優先順序,事先準備好候補名單,一旦有殘留劑量,就可以在疫苗開瓶後,6小時有效期,找到人施打。
基層診所醫生林應然vs.記者:「這個很精密的針頭,這個我可以一瓶,多出一兩劑出來耶,所以我剩下的疫苗要把它丟掉嗎?」
會有殘留劑量問題,主要是,藥廠在分裝每瓶疫苗量時,並不會都一樣多,以AZ為例,每瓶基本上是5毫升,這樣的情況,每人一劑0.5毫升,剛好能接種10劑,但實際每瓶疫苗量,是落在5.5毫升到5.7毫升,這樣一來,就會產生殘留劑量,針對外界還有人提出,2瓶疫苗殘留劑量能不能混在一起變成一針,指揮中心也做出回應。
中央疫情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目前我們並沒有鼓勵這樣子,因為通常剩餘的量,那麼少的時候,你在混的過程中,事實上不是,非常標準的藥事執行過程。」
在台灣還沒有充足疫苗供應情況下,每一滴疫苗都很珍貴,幾CC的殘留劑量,怎麼用、給誰用,除了合理,更要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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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1/06/17 2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