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TVBS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統一刑法罰金刑的計算標準;民進黨立委周春米說,現行罰金刑分為銀元和新台幣,還有不同的換算方式,因此她提案修法增加法律明確性。
針對刑法罰金金額算法,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召委周春米說明,由於我國的貨幣單位,從早年的銀元改為新台幣,因此當民眾看到刑法法條中寫的罰金金額,第一步要先查閱法條沿革,確認該條最後公布施行時間,第二步再去比對刑法施行法第1條之1條文的「時間表」,換算後才能知道是多少錢。
周春米表示,刑法法典中的罰金數額,有3段不同換算標準;若是在民國72年6月26日前公布施行(且未再修正)的條文,貨幣單位為銀元,換算成新台幣要乘以30倍,例如刑法第135條妨礙公務罪,條文中規定的300元以下罰金,換算後為新台幣9000元。
周春米指出,若是72年6月26日至94年1月7日期間公布施行(且未再修正)的條文,貨幣單位為銀元,換算成新台幣要乘以3倍,例如刑法第201條之1偽造變造塑膠票證罪(或可稱:偽造支付工具罪),條文中規定得併科3萬元以下罰金,換算成新台幣為9萬元。至於94年1月7日刑法修正施行後,刑法分則編所定罰金的貨幣單位為新台幣。
周春米提到,同一部刑法存在不同的罰金算法,使法官在適用上辛苦,也讓一般人民不太懂,這個問題存在許久,因此她提案修法增加法律明確性,把罰金的標準明確化,或許這在法律上不是很大變動,但對這部法典的權威性及民眾來說是必要的。(中央社)
TVBS新聞YouTube頻道改版囉! 快點我按讚訂閱
◤Blueseeds永續生活◢
更新時間:2019/11/20 1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