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傑換約不聘僱工會理事長 勞團質疑打壓

2019/10/08 15:40
圖/中央社

台灣勞動派遣產業工會今天到勞動部召開記者會,質疑台中榮總新得標廠商美傑環保利用換約而不聘僱工會理事長、企圖打壓工會,並向勞動部提出不當勞動行為裁決申請。

台灣勞動派遣產業工會今天表示,台中榮民總醫院傳送勞務採購案8月由美傑環保公司得標,美傑隨後展開員工個別面試,台灣勞動派遣產業工會理事長吳月霞也在8月22日由公司的執行長親自面試,理事長在面試時提出許多工作條件及環境改善問題,但後續卻未在聘僱名單之上,質疑美傑企圖打壓工會。

 


台灣勞動派遣產業工會理事長吳月霞指出,她在工會3年,替工會成員爭取許多勞動權益,在美傑面試時也提出許多攸關勞工作業安全的問題,公司卻要將她調離至其他單位,但她在原部門任職許多年,對單位業務相當熟悉,因此向公司表明希望能繼續留在原單位。

吳月霞表示,美傑28日公布聘僱名單,其他人都有續聘,僅有她不在名單上,質疑美傑利用機關重新招標、換約時機,蓄意拒絕聘工會理事長已經構成不當勞動行為,將向勞動部提出裁決申請。

美傑環保公司執行長黃子豪接受中央社記者電訪時表示,承攬案有331獲聘用、37人未錄取,聘用者有許多也都是工會成員,並非只有吳月霞未錄取,面試時也不知道對方的工會身分。
 


黃子豪說,因工作調度考量,面試時都會詢問求職者,是否願意配合內部職務調動,當時吳月霞未錄取是因對方不願意配合,其他未錄取者也是同樣情形。

台中榮總表示,案件是依政府採購法程序辦理的勞務委外工作,屬於勞務承攬性質,委外員工都是由廠商依照業務需求自行聘用後,分派至院內執行勞務工作,在勞務委外契約中,醫院僅針對廠商有無完成委外工作事項進行驗收,有關委外廠商勞務工作人員聘用情形,由承攬廠商說明。

勞動部指出,工會結社權為「勞動三權」之一,依照工會法規定,對於勞工或求職者,雇主不得以其不加入工會作為僱用條件,也不得有影響、妨礙工會組織、活動行為,勞工或工會或因前述規定而遭雇主打壓,可提出不當勞動行為的裁決申請,若經裁決決定認定雇主有構成不當勞動行為,勞動部會立即依法進行裁罰。(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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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9/10/08 1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