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磨一劍 台灣關係法立法從3條變18條

2019/04/09 17:32
示意圖/TVBS

台灣關係法立法將滿40週年,時任駐美代表處秘書的前外交部長程建人說,為了催生這部法案,台美雙方2個多月內協商高達30多次,過程中美方不斷施壓,台灣則據理力爭;但有一次助理國務卿郝爾布魯克在會談進行到一半時,當著時任外交部政務次長的楊西崑面,把腳放到桌上,讓程建人印象深刻,覺得這舉動「有點太over了」。

台灣關係法立法過程相當艱辛,程建人說,美國國務院一開始送出的法案只有3大條,並未觸及台灣最關切的安全及軍售議題,當時他們就知道要向國會下功夫;在大家努力之下,最後美國國會主導通過的台灣關係法,其中至少有20處條文有解釋上的彈性,例如法案並未明訂何謂防禦性武器,留給美國政府解釋的空間。

 


今年是台灣關係法40週年,也是美中建交40週年,當年台美斷交,對台灣民心社會形成極大衝擊,堪稱台灣外交史上最低迷的時刻。

台灣關係法,是美國因應台美斷交而主動立法的國內法,規範斷交後雙方關係維繫,一開始國務院送出的版本只有3條條文,僅載明美台關係、美國在台代表機構、經費的問題,卻未包含台灣最關切的安全、軍售等。

1979年1月初,國務院的友人在草案送到國會之前就告訴程建人,「草案要出來了,你們絕對不滿意」,但因當年有不少國會議員為台灣抱屈,便決定向國會下功夫,在美國國會大力協助之下,最後通過的條文總共18條,涵蓋軍售、安全、經貿、文化等層面。
 


1979年4月法案由前美國總統卡特簽署後正式生效,40年來確保了台灣的民主和經濟發展,也保障台海和平。

為何美國國會會向台灣伸出援手?程建人說,主要是卡特處理斷交作法惡劣。

1977年卡特就任總統後,就毫不掩飾與中國建交的企圖心,1978年12月15日,卡特在白宮舉行記者會宣布與中國建交。程建人表示,美國舉辦記者會7小時前,才透過當時的美國駐中華民國大使安克志,告知當時的總統蔣經國「有非常壞的事情」要發生,美方甚至要求台灣在美國舉行記者會之前不能對外宣布。

美國這項決定引起軒然大波,雖然各界都知道,美國遲早會與中國建交,但這樣的作法太過惡劣。程建人表示,當時適逢耶誕節假期,許多議員已經返回選區過節,卡特卻突然宣布這項消息,讓各方措手不及,導致美國國會對卡特非常不滿,加上國會對台灣也有某種程度的同情,因此最後完成的立法保障了台灣權益,成為台灣40年來的定心丸。

不過美國國會會如此友台,也和台灣政府很早就開始深耕美國國會人脈有關。

1971年美國國務卿季辛吉秘訪中國,消息傳出震撼全球,程建人說,當年諸多跡象顯示美國將與中國建交,台灣便開始大力推動與美國國會助理的交流,以批次為單位邀請國會助理訪問台灣。

歷經近10年,也就是美台斷交時,部分國會的小助理已蛻變成美國國會議員,成為台灣最堅實的朋友。整個過程猶如十年磨一劍的故事。
 


像是美國智庫傳統基金會創辦人佛訥(Edwin J.Feulner Jr.),早年擔任助理時,就是與台灣頻繁交流的助理之一,程建人說,迄今佛訥訪台已超過百次,並不停以不同的方式聲援台灣;總統蔡英文26日過境美國夏威夷時,視訊對談的對象就是佛訥。


而台灣與美國國務院談判的過程,卻是非常辛苦,程建人指出,雙方在1978年12月底到隔年2月底密集會談,台美間在華府的談判主要由時任外交部次長楊西崑主談,他也在旁陪同。

程建人回憶,楊西崑與包括助理國務卿郝爾布魯克在內的國務院官員談判,雙方代表各自政府的立場,為了國家利益,大家都斤斤計較,「他們給我們施壓,我們據理力爭」。當時,楊西崑與美方的協商多達30多次,包括在國務院就有17次之多。

斷交後的代表處與辦事處數量也是雙方談判重點之一。程建人說,本來在美國有15個館處,後來協商後,美方同意讓台灣設立8個館處。「我們想說再加一個」,後來送到白宮,卡特批示不能加,但可以調整地點,波士頓的辦事處可以改到亞特蘭大。
 

「台灣關係法40年了,一個剛出生的小孩已經來到不惑之年了」,程建人分析,台灣關係法制定後,雖然對台灣有益處,但對美國也有好處,因為最好的國與國關係,就是擁有「共同的利益」。(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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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9/04/09 1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