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TVBS
天天到連鎖咖啡店星巴克待命辦公,旅行社總監遭無預警解雇,但一審判他敗訴,後來高院又改判在星巴克待命算是上班,因此認定旅行社解雇不合法。
據《自由時報》報導,林姓男子在旅行社擔任總監職務,但3年前遭到無預警解雇,不過林男提出公司董事長指示他轉任特別顧問,因此可免進公司,而林男表示自己幾乎每天都到公司旁的星巴克待命及處理公事,主張解僱不合法,但一審時判林敗訴。
林男主張,2012年6月受聘為總監,每月薪資4萬5,獎金另計,每月額外津貼2萬元,且任內也替公司爭取無數旅遊訂單,但公司卻在2015年7月以他時常與同事起爭執,甚至威脅同事到頂樓談判、鬥毆為由,無預警將他解雇。
林男提出和董事長密集通訊內容,指出2015年4月接獲董事長指示轉任特別顧問,因此無須進公司打卡,但薪水、獎金不變,林男主張自己雖然沒進公司,但幾乎每天到公司附近星巴克待命,負責催收帳款處理公事,請求法院派解雇不合法,並支付被解雇期間薪資損失88萬元。
高等法院傳訊林男兩位部屬,他們均指稱林男拿出與董事長對話紀錄,告知他們林男已改任特助,還拿出特助的名片給他們看,且兩人都是到星巴克向林男報告和請示公事,也曾看過林男在星巴克待命時,董事長也在場。
此外,關於林男鬥毆事件,事後查出林是在處理部屬離職事宜,而發生口角衝突,但無肢體接觸,未違反工作守則,因此高院最後認定,林男未自願辭去總監職位,解僱不合法,最後改判旅行社敗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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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8/07/31 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