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虐檳榔西施出獄再犯搶案 法官認定男子「有悔意」

編輯 林保宏 報導

2018/07/24 09:54
李姓男子14年前涉犯性虐檳榔西施入獄服刑,出獄後竟然又連續犯下搶奪和竊盜罪。(示意圖/TVBS)

台北市一名李姓男子在2004年涉嫌強擄一名檳榔西施,事後更對她性虐得逞,遭法院判處12年有期徒刑定讞。他在2014年出獄後,陸續犯下搶奪和竊盜案,不料在上個月竊盜案宣判前3天,李男又隨機搶了一名女子的包包,士林地院23日依搶奪罪判他10個月徒刑。

檢警調查,李男在上月11日於北投區一處室外停車場,發現張姓女子正準備取車離開時尾隨在後,並趁機搶奪張女的COACH包包逃逸。張女見狀立刻呼救,有2名男子聽見後見義勇為的協助逮人,將李男送交警局。

 


事後李男坦承犯行,他稱說自己出獄後沒有工作,沒錢養妻小和繳車貸才會犯案,檢方依搶奪罪將他起訴,士林地院23日宣判,認定他服刑期滿5年內再犯屬於累犯,考量他坦承犯行,確實有悔意且態度尚可,最後依搶奪罪判他10月徒刑,可上訴。

李男被查出,他在2004年涉嫌性虐一名檳榔西施,遭判刑12年有期徒刑定讞,入獄服刑後在2014年出獄。不料他出獄後卻又犯案,包括去年12月到新北市淡水區一間便利商店和台北市一間娃娃機店行竊、今年1月又到新北市淡水區2間娃娃機店行竊等,士林地院上月14日才依竊盜罪判處合併執行1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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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8/07/24 0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