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歲少女南下到苗栗男友家玩,獨自外出散步,竟遇上陌生中年男子跟蹤,一路尾隨,最後就堵在少女男友家門前,掏出鈔票,用買手機名義誘拐少女出門,好險少女拒絕,警方說,中年男子並非苗栗人,被人跟蹤報警,警方屢勸不聽的話,觸犯社會秩序維護法,罰款3000元。
熱褲少女快步走進男友家,不停回頭看,緊張兮兮,原來她擔憂的對象是這個人,白衣吊嘎男挺著一個大肚子,一路跟著她,最後守在門外一直攀談,硬是不肯走,甚至還從口袋掏出皮夾拿出鈔票,想用買手機名義,引誘少女出門。
當事人江姓少女:「(我在)小巷子那邊蹲著,他說我家裡沒有人妳可以進來坐。」
陌生男子不只搭訕,還一路尾隨少女,就差沒踏進私人土地內,17歲少女回想,剛開始陌生人只問她是哪裡人,沒想到最後甚至開口邀請到他家作客,最後嚇得跟男友告狀。
江姓少女男友:「他就拿錢出來,說要帶她出去玩,(男子說)不好意思啦,我不是故意的,求我們說不要報警。」
遭搭訕跟蹤地點在苗栗,就怕再次發生誘拐事件,轄區警方加強巡邏,奇怪的是,附近住戶都不認識白衣吊咖男。17歲少女從台北南下苗栗到男友家,獨自在外散步,遭到中年男子用金錢誘拐,還好她機靈拒絕,沒被買手機跟帶她出去玩的花言巧語誘惑。
警方:「該名男子並非轄區居住內的人口,無法了解其身分動機。」
警方說,跟蹤尾隨,如果民眾報案,警方勸戒後還跟,就可依社維法罰款3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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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8/07/04 1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