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害懷孕!校車司機笑「滿18娶妳」 她哭:抓他去關

編輯 張中宜 報導

2018/06/05 11:42
示意圖,與本文無關。圖/TVBS

台南某高中一名林姓校車司機前年與妻子分居後,邀約一名已畢業的17歲女學生碰面,不但在車內無套性侵得逞,還叫女方走半小時的路回家,事後因家人發現女學生懷孕,才揭發林男的惡行,林男起初還狡辯「女方主動投懷送抱」,且犯後毫無悔意,,今依成年人對少年乘機性交罪,判林3年8月徒刑定讞。

判決書指出,本案被害女學生有中度智能障礙,高中時因天天搭乘林男駕駛的校車,雙方因此熟識,前年2月7日清晨,林男開轎車邀約女方出遊,但等女方上車後,林男隨即將車開往一處偏僻漁塭,並要求她自行寬衣解帶,當時她拒絕,表示「不可以對小孩做這種事」,但林卻喝斥「為什麼不可以!」,隨即對女方不戴套性侵得逞。

 


林男完事後,威脅女學生「回去不要亂講話」,便將她丟包在路邊,要她自行走半小時的路回家;女學生怕被林男報復,不敢張揚,直到月事遲遲沒來,家人帶她看婦產科發現懷孕,整起事件才因此曝光。


林男事後辯稱,是女方主動投懷送抱,還表示「我也不瞭解她為什麼喜歡我,她一直說要嫁給我」,更強調女方已畢業2、3年,應該有滿18歲,且事後雙方仍常電話聊天,代表沒違反女方意願;但女學生出庭卻不斷哭訴「我這麼年輕,他那麼老,我不要!」、「我不要原諒他,把他抓去關好了」,甚至害怕地吐露「晚上睡覺時會做惡夢,怕司機會再欺負我」。
 

台南高分院認為,被告明知女學生表達能力不佳,且有智能障礙,卻為滿足自身慾念,造成女學生懷孕,遭受墮胎之苦痛,嚴重妨害女學生身心健康;另外,被告也坦承曾對女方說過「滿18歲就娶你」等話,可見明知女方未滿18歲。

法院二審依成年人對少年乘機性交罪,判刑林男3年8月,林男不服上訴,最高法院本月4日駁回上訴,維持二審判決,全案定讞。

《TVBS》提醒您:
◎尊重身體自主權 請撥打113、110


最HOT話題在這!想跟上時事,快點我加入TVBS新聞LINE好友!

Blueseeds天然初萃精油

👉能不能年中換Audi就靠這個

👉討論度爆表!精油精露保養你還不知道嗎

👉洗三天排水孔就超有感


更新時間:2018/06/05 1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