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9月17日中午,宜蘭縣一名10歲男童,去社區的籃球場要叫哥哥回家吃午餐,不料卻遭一名光頭的陳姓男子載往工地性侵得逞。警方循線逮到人,查到他在去年7月底出獄後,短短52天就犯案性侵男童,而且過去曾2度犯下性侵幼童罪而入獄10多年,被逮時還稱說「看到小孩就有性衝動」。
檢警調查,37歲的陳男出獄後,就時常出現在小孩子多的地方;19歲起就陸續犯下猥褻和性侵案,對象也是男童,也曾接受過強制治療並因案入獄,直到去年7月底才期滿出獄,沒想到不到2個月又再度犯案。
案發當天中午,男童到社區的籃球場叫打球的哥哥回家吃飯,卻被陳男騎腳踏車載往河堤旁一處興建的農舍3樓性侵得逞,事後男童獨自返家大哭,向母親告訴此事。母親立刻報警,警方循線逮人,並查出他有性侵前科,在1999年、2005年曾有2次性犯罪紀錄,並在2011年因強制性交罪遭判刑,去年7月出獄。
陳男被逮後坦承性侵男童,而且還語出驚人地表示,「看到幼童,不論男女都會有性衝動」、「會想要抱著他們性侵」,讓人聽了膽戰心驚。深入追查更發現,陳男在入獄服刑時,竟趁深夜時對獄友伸出狼爪性侵得逞。
陳男被逮後遭法院裁定收押至今,家屬更痛批「一定要把他關起來!」全案將在下午4點由宜蘭地方法院進行一審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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