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中央社
被控虐死男童王昊的劉金龍遭判刑30年定讞,王昊姑姑王薇君聲請再審。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認為,依提出新證據符合聲請再審事由,將向法院聲請再審。
台高檢表示,至於是否開始再審程序,由法院受理後裁定。
劉金龍等人在民國100年間為阻止同居人的小孩王昊哭鬧,夥同其他3名男子輪流以燒紅鐵釘燙男童腳底、尖嘴鉗拔指甲、強灌安非他命、海洛因,造成男童昏迷後死亡。
王薇君去年11月提出再審,聲請再審狀指出,台灣大學醫學院法醫研究所李俊億教授鑑定意見認為,依急診資料判斷,王昊送醫時應已死亡4至6小時,劉金龍等人是真心送醫還是棄屍卸責,不無疑問。
再審狀另指出,李俊億的鑑定報告屬新證據,且足以動搖原審對劉金龍等人無殺害王昊的直接或未必故意的認定,因此請求提起再審。
王薇君提起再審時說,劉金龍一審被判死刑,二審改判30年,社會輿論無法接受。但最高法院就是不肯換一組法官更審,直接駁回上訴,程序上並不公平。(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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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8/01/05 1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