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河市弊案 官員二審改判偽造文書罪

2017/12/27 13:15
圖/TVBS

前台北市政府捷運局處長高嘉濃、課長王銘藏,被控在美河市案中圖利日勝生公司,一審各遭判刑10年、4年。經上訴,高院認定未圖利,今天改依偽造文書罪各判4年、2年,可上訴。

全案緣於民國95年台北市政府與日勝生公司聯合開發美河市建案(北捷新店機廠聯合開發案)。檢方認定高嘉濃、王銘藏圖利日勝生,導致北巿府蒙受損失逾新台幣20億元,依圖利罪及偽造文書等罪起訴。

 


台北地院一審認定,高嘉濃偽造鑑價報告,故意拉高建物建造成本的工程費用,再交給知情的下屬王銘藏,讓日勝生在權益分配時獲得比值提高,獲取不法利益,台北市政府卻遭受5億900萬餘元的權值損失。

北院一審依圖利罪判處高嘉濃10年徒刑,褫奪公權6年,王銘藏處4年徒刑,褫奪公權2年。

案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認為,高嘉濃偽造鑑價報告,並交付王銘藏行使,但此偽造報告與後續的權益分配欠缺關聯性,並未構成圖利罪,改依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機會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論處。
 


高院考量,高嘉濃位居主導地位,判刑4年,王銘藏自始至終自白犯罪,判刑2年,緩刑5年,必須在判決確定後6個月內支付國庫10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中央社)


最HOT話題在這!想跟上時事,快點我加入TVBS新聞LINE好友!

◤2024史上最熱一年◢

👉地球發高燒台灣未來冬季恐歸零?

👉半顆高麗菜破百,極端天氣惹禍

👉這4電器吃光荷包!教你省電祕訣


更新時間:2017/12/27 1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