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犯下信義區殺警案的中山聯盟成員苟桓銘,在殺警案隔2天,和另外3名朋友因為包廂糾紛,持西瓜刀將2名認錯的人砍到重傷。而士林地院經過審理,分別判處這4人3到6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判決結果讓被害人相當不滿,怎麼無端被逮、對方可以不用關,罰錢就好。
肩膀上的傷,想恢復原本的行動自如是不可能了,但讓張先生更氣的,是當時砍他的4名嫌犯,士林地院判他們可以不用關,得易科罰金。
被害人張先生:「判傷害而已,而且還可以易科罰金,覺得很誇張。」
判決結果、完全無法接受,因為他和對方無冤無仇,4名嫌犯也坦承是砍錯了人,怎麼可以罰錢了事。案發要回到去年4月,南港這家汽車旅館外,被害人遭嫌犯拉脖子、硬拖,用西瓜刀揮砍右邊肩膀後,隨即逃逸。
而犯案的就是這4個人,走在最前頭的是曾犯下夜店殺警案,用紅龍柱重擊毆警、被稱為殺警案行刑手的苟桓銘,案發就在他殺警案隔2天,他和其他中山聯盟成員去唱歌,其中一人因為隔壁包廂客人發生糾紛,幫忙出頭,拿西瓜刀滅火器追砍,結果認錯了人。被逮毫無悔意,士林地院審理,依傷害罪判刑,苟桓銘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9萬;廖嘉俊也是;拖住被害人的徐雲漢判5個月,得易科罰金15萬;以西瓜刀砍人的張帛陽判6個月,得易科罰金36萬。
被害人張先生:「法官跟檢察官他們,竟然會覺得沒有殺人意識,也這樣子判,我覺得希望不要有下一個人受害。」
右鎖骨被砍到整個碎裂,傷是一輩子,但原以為司法會重判涉嫌傷害罪的4個人,沒想到結果是失望。
更新時間:2017/06/19 1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