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協尋少女,警方想辦法找到少女朋友圈,傳訊息約見面說要拿隱形眼鏡,少女看見警察立刻哭了。而這失聯的22天到底去哪裡,父母親提告男友略誘罪,但少女向警方供稱2人已經分手,沒有住在曾姓男子家中,而是投宿在新北市友人家,男友同樣撇得一乾二淨,向警方表示說已經分手,不可能收留她,供詞疑點重重。
記者吳虹儀:「少女考慮了許久,最後和警方約在這個路口,但她一見到員警就開始大哭。」
少女離家22天,警方策動曾姓男子朋友,傳LINE告訴她要拿換洗衣物、還有隱形眼鏡,晚間11點約在曾姓男子家附近,景華街和興隆路口和少女見面,終於要回家,在警局見到爸媽她百感交集。
少女母親:「就這幾天,(警方)希望用男方這線索,把女兒引誘出來。」
有傷害前科的20歲曾姓男子,沒和少女一起出現,而是早在晚上6點就到警局做筆錄,向警方表示他們已經分手1個月,少女失聯期間也沒住在家中,少女則是自稱住在新北市友人家,其他細節不願多談。
少女母親:「不知道從哪裡出來,是女兒自己回來警局的時候講的,說到新店,從新店回來的。」
22天離家到底去了哪,曾姓男子撇得一乾二淨,但母親說少女兩度離家,第一次離開家門前,就是和曾姓男子在一起,雖然後來回家,但這回又在離家,懷疑和曾姓男子脫離不了關係,他不可能完全不知情,雖然媽媽說最後找到寶貝女兒就好,也會多了解她心裡的想法,但只希望女兒別再負氣離家,讓她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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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7/03/15 1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