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仙樂園在塵爆後被觀光局勒令無限期停業,法院認為觀光局的命令違反比例原則,撤銷停業令。圖/
八仙樂園前年塵爆後,被觀光局勒令全園區無限期停業,八仙樂園不服,打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1)日判決塵爆僅遊樂園一區塊,觀光局卻下令全園無限期停業,違反比例原則,撤銷停業命令,准予恢復營業。本案觀光局可上訴。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書指出,觀光局雖主張,塵爆發生後唯恐八仙樂園其他遊樂區域安全設備和措施也有問題,為免再次發生類似塵爆意外,認定八仙樂園的全部園區安全設備需要進行整體通盤檢討要,以保障遊客安全。
法官認為,塵爆地點的游泳池在案件發生後即被檢調封鎖線隔離,已達到保全證據目的。且塵爆是因高溫電腦燈引燃粉塵,游泳池以外的區域並無違規情事,觀光局在沒有證據認定其他區域有缺失並會立即引起公共危險,馬上命八仙樂園無限期停止「整個八仙海岸園區」全部營業,顯然超過防止公共危險的目的,損害八仙樂園的財產權、營業權,違反比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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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7/03/01 1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