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研究指控陳教授要抱她,被她掙脫並撥掉他的眼鏡。示意圖/Shutterstock
這個年對陳教授來說,很難過。陳教授3年前被控對女研究生摟腰、摸臀襲胸遭解職,他不服氣提起行訴訟主張,調查內容都是傳言,證據不足要求復職。法院審理認定他性騷擾證據明確,校方開除他合法,今年春節前夕判他敗訴。
女生:襲胸親臉頰 伸進衣服內摸腰
2014年10月,一名就讀台北市區大學的女研究生向學生諮詢中心申訴,遭到同校陳姓教性騷擾半年。她指稱,2014年3月陳教授在研究室突然抱她,稱讚她的做報告得很好,她不以為意。不料陳教授愈來愈露骨,常趁兩人相處時抓她的手或突然緊抱她,令她很不舒服。
她說,有一次陳教授摸她的背再親臉頰,說「終於找到女兒」,還常常藉故靠近她戳她胸部襲胸又假裝沒有事。有一次,陳想抱她被她掙脫,撥掉他的眼鏡,陳一邊撿起眼鏡一邊叼唸她脾氣不好,將來不論是繼續念書或考公務員,都會碰到他。
▼陳教授因摸女研究大腿、強抱等性騒擾,丟了教職。示意圖/Shutterstock
教授:傳言不能當證據 未給我答辯機會
陳教授被解聘後,向教育部提出訴願被駁回,再提出行政訴訟主張,校方性別平等委員會調查小組的調查內容,大多數是空泛的說法,沒有具體的人、事、時間、地點,均屬傳言,沒有證據能力。
他說,性平會調查小組沒有將女方的說法告訴他,他沒有看過通聯紀錄和電子郵件,讓他沒有機會提出說明和答辯。他只是想替兒子找媳婦,想介紹女學生
給兒子認識,驟然將他解聘,不公平。
法官:替兒子找媳婦 卻未介紹兩人認識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時,調閱校方性平會調查報告,發現雙方均有製作訪談筆錄,也有陳的答辯內容,以及錄音帶存證,調查程序合法。且從陳連續寄電子郵件給女學生的內容,明顯以學業成績和前途威脅女學生,令女學生感受極大的痛苦。
法官指出,陳辯稱接近女學生是替兒子找媳婦,但卻不曾讓兒子與女學生見面,不採信他的說法,在春節前夕判他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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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7/01/27 1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