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shutterstock示意圖
台高等行政法院法官陳鴻斌,2012年11月起對女助理性騷擾長達2年,今(17日)天下午 3點,職務法庭宣判,判決陳鴻斌的免除法官職務,改調非法官職務。消息傳出,有人為陳婉惜,也有法官說:「大快人心!」
陳鴻斌遭女助理指控性騷擾後,經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送交法官評鑑。據了解,陳屢次辯稱,他與女助理是兩情相悅的戀愛關係,但的說詞未獲採信,認定陳的性騷擾女助理,有損法官職位尊嚴及司法形象,去年決議移送監察院審查,建議免除陳的法官職務。
陳鴻斌已婚,在高等行政法院有配屬一名法官女助理。女助理指出,從2012年11月起,陳趁她公文到辦公室時,多次以祈禱或感動理由與她握手或擁抱。當下,她感到不妥,但陳是長官且可建議法院是否續聘她,不敢拒絕。
女助理指出,陳卻因此變本加厲,私下約她到政治大學河堤牽手散步,還在車內親吻她,被她推開。同年12月,她不堪其擾,當面表達不喜歡他碰她,不想跟他外出。
女助理表示,後來陳仍自認為與她有「灰燼」存在,常藉故撩撥她的頭髮,摸她的手。2014年6月10日上午,陳還以辦公室裝潢有問題,要她到辦公室,進去辦公室後卻遭陳擋住門口,不讓她走。
女助理後來,十分恐懼在臉書抒發心情,被其他助理看到向北高行政法院反應,但法院自律委員會僅建議警告處分。引發法界和媒體議論,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要求將陳送評鑑,經司法院發回調查後,北高行政法院才決定將陳送交法官評鑑,建議免除法官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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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7/03/13 1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