竊盜通緝犯拒捕還傷警 反吃更重刑責

記者 陳世明 報導

2016/08/31 17:13

新竹警方30日晚間查訪網咖,發現一名尚姓竊盜通緝犯,上前告知並準備進行逮捕,沒想到尚姓男子不但大聲咆哮,拒絕配合上手銬甚至動手抵抗,造成員警手部擦傷,最後仍舊被制伏,吃上妨礙公務刑責,罪上加罪。

穿著粉紅T恤的尚姓男子看到員警找上門,雙手插口袋不願配合上手銬。

 


尚姓嫌犯:「我也不想這樣子,拉拉扯扯是怎樣?。」

消極拒捕,還大聲咆嘯和員警互嗆,明明遭通緝態度卻非常囂張,甚至動手推擠員警打算開溜,眼見嫌犯大動作抵抗,過程中連密錄器都被扯掉,現場員警只好合力將他壓制在地。

員警:「極力反抗,我們在實施強制力逮捕的時候造成員警受傷,然後哨子、密錄器、繩子都被拉斷。」
 


幸好受傷員警只有左手輕微擦傷流血,包紮後沒有大礙,不過尚姓男子原本犯下竊盜罪,雖然最高可判5年徒刑,但法官大多選擇輕判,妨礙公務最重則關3年,至少都會判6個月,尚姓男子一時衝動,反而讓自己罪上加罪。

更新時間:2016/08/31 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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