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男稱自己有在反省。(圖/林冠丞攝)
今年5月21日在「台中捷運」車廂內,發生震驚社會的砍人案,造成長髮哥許瑞顯、呂姓少年遭砍傷,而19歲的洪姓兇嫌被檢方依涉嫌殺人未遂等罪起訴。日前台中地院開庭,洪男向法官表示,自己一直在改變,希望外界可以客觀看待他,不是犯一次錯,就要面對永不原諒的眼光。對此,檢察官並未買單,主張他未真正認罪、悔悟,應延長羈押,台中地方法院則認為,洪男被裁定再延押2個月。
起訴書指出,洪男聲稱因對家庭、求學不滿,想藉由殺人讓全國民眾看到自己,於是刻意挑在今年5月21日,也就是北捷鄭捷隨機殺人10周年當天犯案,並砍傷2人,被依殺人未遂罪起訴。
台中地院日前開庭,面對審判長的詢問,洪男表示,起訴認罪,但移送併辦毀損的部分不認罪。對此,洪男的律師主張,洪男僅有傷害人故意,無毀損故意,毀損不罰過失犯,該部分應不另為無罪諭知。
另外,由於洪男羈押期即滿,律師表示,經鑑定報告顯示,洪男的再犯率極低,危害社會情節低,將待下次開庭後請求具保停押。洪男則聲稱,自己一直在反省,根本沒有要殺人的意思,當時只想找一個消滅自己的理由,在看守所裡也無違規情形,想證明自己有在變好。
洪男強調,他曾多次寫信給被害人、檢察官反覆道歉及反省,還坦言自己很後悔,期盼外界能用客觀角度去看他的改變,不是犯一次錯的人,就要面對永不被原諒的眼光,他終究要回歸社會,希望法官在下次開庭時再次好好看待他」。
法官則認為,洪男涉犯殺人未遂、恐嚇公眾等罪嫌,嫌疑重大,所犯為最輕本刑10年以上重罪,有伴隨逃亡高度可能,原羈押原因未消滅,犯罪情節顯屬重大,對社會治安危害巨大,仍有羈押必要,裁定自11月26日起,延長羈押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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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4/11/15 1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