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意改繼女名字 繼母嗆:讓妳揹「壞」名

記者 陳佳彤 / 攝影 林志偉 報導

2024/11/07 18:30

這根本是白雪公主的真實版!桃園有繼母認為,未成年的繼女難以管教,竟然將女童名字最後一個字,改成「壞」,就連生父也同意改名,讓女童相當崩潰,沒想到繼母竟然嗆聲,就是要讓女童背負「壞」名到成年。而且他們還會故意將女童趕出家門,再報警協尋,四個月內就發生六次,現在女童由生母照顧,市府也會協助,讓女童改名,生母也循司法途徑要取得監護權。

圖/TVBS
 

民眾要改名字必須到戶政事務所辦理,不過桃園竟然有繼母認為繼女難以管教,竟然在今年6月將女童名字的最後一個字改成壞,連生父也同意改名。由於女童未成年,在不知情的狀況下,被具有監護權的生父被迫改名,情緒相當崩潰,沒想到繼母竟然嗆聲說,要讓女童揹著壞名到成年,才能讓她舒心。

桃園市議員黃敬平:「桃園這名女孩就像是,白雪公主的現實生活真實版一樣,長期遭到她的生父和繼母虐待,尤其是精神的虐待。」

雖然戶政事務所有不斷跟女童的繼母和生父勸說,但還是沒有用,只能依照規定辦理改名。
 

另外議員還爆料,繼母還會不斷將女童趕出家門,再報警協尋,就連女童明明人在學校上課還故意報失蹤,從六月到十月四個月內就發生六次。警方心疼女童遭遇,通知生母帶回,由生母撤銷協尋,好幾次下來警方、校方和生母來回奔波,相當無奈又苦惱;而且女童儘管由生母接回照顧,但繼母和生父卻還逼迫女童交出家裡的鑰匙,還會到學校找人。由於生母沒有監護權,因此目前只能申請保護令,議員揭露,盼市府能幫助;對此,法務局長賴彌鼎表示,由生母拿回監護權,才可以解決長期的問題。

法務局長賴彌鼎:「她(生母)可以與未成年(女童),共同申請改訂監護,我認為改訂監護,才可以讓她(女童)在18歲之前,都受到完全最佳利益的照顧跟教育,其實我們法律規定是很完善的,只是說程序上,必須要有一定的程序走完,這是可以走的。」

目前生母正在積極要回監護權,至於女童被惡意改名,市府已經向內政部請示,是否能以未成年人最佳利益考量協助撤銷,市府多單位動起來,避免女童再遭到生父以及繼母不當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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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4/11/07 1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