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男無照超速撞死女騎士 「2理由」法官判無罪

記者 陳祁 報導

2024/09/10 11:05
女騎士被撞身亡。(示意圖,非當事人/Shutterestock達志影像)

去(112)年5月16日凌晨5點11分,一名簡姓男子無照騎機車,在行經一處交岔路口時,和一名莊姓女騎士發生碰撞,造成騎士顱內出血、頭部外傷致中樞神經衰竭死亡,簡男被依涉嫌過失致死起訴,此案經法院審理,當時簡男的速度,尚需要43.33至46.9公尺的距離才能完全煞停,但當時女騎士突然出現,簡男也無法煞停,事故的主因非男子超速,因此,判簡男無罪。

法官認為,當時莊女騎車行經水防道路,為堤防之一,而非屬《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所稱的「道路」範圍,法律上即不認定該路口屬於「無號誌交叉路口」,所以沒有「行經無號誌之交岔路口,應減速慢行,作隨時停車之準備」的注意義務。

 


另一方面,法官認為,簡男當時時速約為66至68公里/小時,雖然有超速的行為,但縱使簡男依速限60公里/小時行駛,也需要43.33到46.9公尺的距離才能完全煞停,當時莊女騎車出現的地點到路口之距離8.5公尺,簡男難以煞停迴避,所以莊女之死因,無法歸咎於簡男超速,因此,法院判定簡男無罪。
 




 

◤日本旅遊必買清單◢

👉超夯日本電器竟然還有額外優惠!

👉日本免稅美妝必買這些!筆記給妳

👉存起來!遊日本免稅最高再折17%


更新時間:2024/09/10 11:05